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学生赖怡伶(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中时电子报”6月8日报道,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学生赖怡伶反对政大订立的英语毕业门槛,拒缴英语检定成绩合格证明而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日前她提起行政诉讼,7日被宣判败诉。对此,赖怡伶说,她学法律,知道民众在行政诉讼中胜出的机率只有一成,可惜自己不够幸运,但她认为,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标准,“大学未违法也不代表合理”,会上诉到底。 赖怡伶的英语检定成绩虽符合政治大学的毕业标准,但她认为,大学订定英语毕业门槛不具合理性和必要性,学校在没有提供任何教学和资源的前提下,不该强迫所有学生考取英语检定,因此过去两年她不断向校内申诉、“教育部”诉愿,结果通通失败,她在二月对政大提起行政诉讼。
赖怡伶说,此次法院宣判败诉的结果在预料之内,她以平常心看待,并且会继续上诉到底,即使最终法官仍认定大学订定英语毕业门槛没有违法,也不代表学校的作为合理,毕竟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赖怡伶重申,设定英语毕业门槛的不代表学生就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许多没通过门槛的学生,只要参加补救课程就能毕业,根本是“假的制度”,而且英语能力跟国际化也是两回事,很多人连中文新闻都不读,难道英文成绩好就会主动关心国际事务吗?
赖怡伶也称,长辈应该要相信下一代有自己规划未来的能力,若未来的职涯需要英语能力,学生自己就会去考取检定,若是并不打算进入国际企业工作,自然没有取得英语能力证明的必要,“学生的就业方向应由自己决定”。 政大主秘王文杰则回应说,尊重学生兴讼的权利,但校方乐见法院判决保障了大学自治的权利,基于大学自治的精神,学校为维护品质,有考核学生学业和品行的权责,也得以订定毕业门槛、学分要求等。 王文杰重申,订定英语毕业门槛主要是希望学生进入职场前,具备英语的基本能力,立意良善,目前政大的毕业标准仍是修毕一定学分加上英语检定能力证明才可毕业,并不会对赖怡伶这样的个案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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