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高考第一天,舆论场中除了高考话题外,一则“女子斑马线被撞遭二次碾压”的视频,在朋友圈和各种群里转发,新闻下面的跟帖也很多。 河南驻马店公安局7日深夜发布通报称,2017年4月21日19时54分许,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市局110指令称: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马某)死亡。事故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连夜调查取证,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依法接受处理。 事件的悲惨以监控视频的方式被复盘,并进入公众视线。一个斑马线上的活人,被撞倒在地,且中途还抬起过头,在无任何外部干预的情况下,最后又遭遇二次碾压,最终死亡。无论如何,这都是件让人心意难平之事。假设一下,只要在初次碾压后有人施救,或路人上前拦车,或过往车辆停留挡住后方或前方来车,事情将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至于以如此惨痛的方式消失在夜色之中。 有媒体统计,白衣女子第一次被撞到后,有20辆左右的车选择绕行,有20个左右行人缓步走过。直到女子被第二次碾压后,才有一位黑衣男子站在了斑马线上,有了掏出手机的动作。视频至此结束,由此再次引发“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的舆论哀叹,不意外,也实属正常。 但理论意义上的道德推演之外,置于具体场景之下,这起事件,或还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过去发生的冷漠围观事件,比如“小悦悦事件”。 舆论的谴责大多停留在路人的冷漠之上,但正如警方通报所示,该起事件首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斑马线女子的个人悲剧,首先源自那辆撞人之后扬长而去的出租车。如果第一次撞击之后,出租车司机能够停下来报警、救人,维护好现场,本没有二次碾压之事的发生。所以,看不到肇事者的责任,将被撞女子之死的悲剧,完全推给路人的冷漠,有失焦之嫌。 置于当时的事发现场,路人未施救,也不能全归咎为冷漠。从视频可以看出,事发时是晚上,路上的光线并不是很亮,且车流较大,路人迅疾上前拦车或施救,自身的风险不能不考虑;其次,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若是贸然拖拽,也可能发生二次伤害,其中的责任风险也是个问题。另外,对多数人来说,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整个事件只有一分多钟),缺乏施救经验,恐怕也是导致没有施救行动的一个原因。 当然,整个事件所照见的“路人心态”,还是值得分析的。从视频可以看出,第一次被撞后,视频右上角斑马线之外有两位行人,其中一位有明显把另一位推离“围观”现场的动作;而自始至终,斑马线两端的路人,和过往的车辆,对被撞倒在地的女子,都无表现出明显的反应,有人有疑似报警的动作,但却并没有直接施救或维护现场的倾向。而在女子二次被撞前,有辆黑色SUV曾短暂停留,却在二次碾压后随即加速离开。这样的集体表现,当然可以追溯到对施救责任风险的畏惧,但一个原本完全可以被拯救的生命,却在各式围观之下走向终点,无论如何都应该进行反思。 事件还有另一个观察视角,即不乏有人说其他人当时都在斑马线之外等车,唯独被撞女孩一个人走到了斑马线中间,言下之意,女孩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这种视角,所折射的是一种普遍性的认知误区,其潜台词是人应该让车。而事实上,事发是一个并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在这个时候行人其实就是红绿灯,理应是车让人而非人让车。这一点也再次证明了,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盛行的一个现实原因。 一个发生于一个多月前的交通事故,能够引发舆论热议,证明事件本身有太多值得探讨的东西。这是一个事故现场,更是一个融合了车与人、人与人关系的“社会现场”,每个路人,包括驾驶者,都应该从中悟出点什么。 来源:凤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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