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由于政策变动等多方面原因,对于原先社会当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灰色领域,进行了“一刀切”式的从严治理,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应该说,在肯定这些地方管理部门,迎难而上、不畏舆论压力、严格执行政策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关注公共政策变动当中的情、理、法的关系。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既要有严格执法、不怕得罪人的原则性,也要充分考虑具体问题上的责任、过错,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做到政策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方面,由于改革的复杂性与不同步性,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往往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这种“试错”式的改革,虽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政策反复的风险,但总的来说却让中国社会成功地实现了温和、渐进的改革。正因为此,对于改革当中曾经出现过的一些“不合规”的现象,有关部门不宜简单地持以绝对否定的态度。换句话说,很多“不合规”的老百姓并不是故意规避法律的刁民,而是按照中国社会“转型逻辑”行为的良善公民,他们的利益不能仅仅以违法、违规就一笔勾销。任何公共政策的变动,在重新定规矩的同时,都必须对这些历史遗留的既得利益予以足够的尊重。 另一方面,很多“不合规”现象的出现,往往也有当时有关管理部门变通政策、规避政策的原因。尽管这些“变通”在今天看来都有违法、违规的嫌疑,对于这些“变通”的纠正也完全符合依法行政的精神,但对于根据这些“变通”政策而投入一辈子积蓄的老百姓而言,却并不应该承担这种管理部门违法、违规的成本。依法行政不仅意味着凡事要有规矩,也意味着政府要尊重善良老百姓的期待利益。否则领导一换届,政策天翻地覆,以前的合法成了非法,以后谁还敢安家置业、投资创业?政府的信用来之不易,在任何公共政策重大调整之际,尤其要注意维护政府的信用与权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中国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如何在破冰时刻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如何在转型期间维护社会的稳定,应该成为所有社会管理者都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在进行重大政策调整的时候,有关管理者在追求政策效果、法律效果的同时,必须讲政治、讲大局,把社会效果、民生效果、民心效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一些政策变更,涉及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人民群众,关系到很多人一辈子的积蓄和生活,更应慎而又慎,要避免那种“雷厉风行一刀切”“毕其功于一役”的冒进心理。要和老百姓讲政策、讲道理也要讲感情,要让老百姓觉得干部是和群众一条心,而不是牺牲群众利益来换政绩。要以群众的利益为一切政策的出发点,这是我们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根本原因,也是今天我们在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时,所必须秉持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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