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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庄滨滨
一条关于云南某二级公路试通车两个月就坍塌的微博,引发网民热议,网友称,这是继去年“史上最短命公路”后,云南出现的又一条“短命公路”。而且,连官方回应也与去年一样:公路坍塌的原因是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强降雨、地质复杂这些问题都应该是工程设计时需考虑的问题,不应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真正的问题应该找寻天灾背后的人祸。(7月7日《京华时报》)
如果说,去年的“史上最短命公路”中,剔除赶工期,谋求补贴等人为因素,归结于“雨太大”,引发的局部争议不大。那么,今年又现的“短命公路”,再归结于天灾,则让舆论质疑声四起。的确,试通车仅2月的公路,在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依然坍塌于大雨中,并且造成人员伤亡的损失,则让观者在“无情的风雨”中,更多的反思是官方的不长记性。深一层的况味,则是对于天灾背后人祸的声讨。镇定思痛,笔者认为,与其说雨太大,不如说路太差,人太差。
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短命公路”上的面包车车祸的时候,让人心中“心惊胆颤”,心有余悸。的确,云南的地质、气候条件恶劣尽人皆知,所以,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既然无法做到“人定胜天”,出现事故也就“有情可原”。但是,当事故频现,公路也脆弱不堪,不仅几十亿的财政打了水漂,还搭上了任命,官方再以“雨太大”搪塞舆论,如出一辙的“牵强”,未免难以服众。
一直以来,交通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重头戏,关乎国计民生。所以,对于设计建设方面,要求再严格也不为过。但是,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为了GDP效应,抑或是灰色利益,往往匆匆走马新项目,没经过系统的程序论证,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低下,事故频发。新闻中,“短命公路”的出现就可见一斑。在有去年“史上最短命公路”的前车之鉴下,依然没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天灾效应,以及潜在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规避,实属不当。正如网友所言,“没有一个安全的考查数据,就盲目地动工修路,本来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
此外,官方“不长记性”的背后,暴露的则是主观维度上的不作为。既然官方宣扬,公路的招标按照正常程序,施工方也是资质良好的单位。那么如此“强大”的阵容,面对“人亡路毁”的现状,不去反思设计的纰漏,程序的不到位,仍然以“雨太大”遮掩“人太差”,则是对于自身责任不明的体现。也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掩耳盗铃式思维,引发舆论的质疑,也就不足为奇。
为今之计,莫如正视此次事故,对于事故中的人为因素,追责到底,争取在设计以及程序方面寻求改善,以期在未来的工程建设之中,将人祸因素降到最低,集中最大精力对付天灾。最后,对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暴露出的“急功近利”,也应该引起警惕,只有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才能赢得民心。
稿源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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