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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撞车留字条,车主该不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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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7:3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我不小心撞了您的爱车,非常抱歉。但责任必须担当,您可到一中找我……”近日,一张留言条在湖北省罗田县微信朋友圈内疯传。罗田一中学生在撞坏一辆宝马私家车后,给车主留了一张字条致歉,并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车主看后十分感动,大度地不要赔偿。

华商报发表毛建国的观点:前几天,一个朋友的车被人碰了,车上也发现了留言的纸条。第一时间发现的是路人,善良的人们打电话给了媒体,媒体迅速跟进报道,很多人在朋友圈转发。这时,朋友的“尴尬症”犯了,到底是要赔还是不要赔?要赔偿,似乎不符合故事的走向;不要赔偿,损失完全由自己承担,又有点不甘心。于是问题就来了,撞车留字条仍要赔偿怎么办?首先肯留字条的行为,是讲诚信有担当的表现,他们应该不会拒绝赔偿,更不会想到通过道德绑架的方式来避免赔偿。但我还是担心,由于受到传统道德审美的影响,在大众心理,只接受一个结果,那就是不要赔偿;而一旦要求赔偿了,就批评当事人斤斤计较,不懂得以善意回报善意。倘若这样,对于道德建设,未必是一件好事。社会是复杂的,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有承受代价的条件。如果他们提出赔偿的要求,也应该得到尊重。真正的道德考验,可能不是留不留撞车字条,而是如何面对赔偿要求。我们不能把要求赔偿理解成为“好心不得好报”,更不能影响对道德建设的信心。

诚信意味着要为自身行为担责,而不是为试图卸责打掩护。要求索赔是一种权利,放弃索赔是另一种权利,行使哪一种权利是权益受损者的自由,不应被外界干扰。厘清这两种关系,再看撞车人留纸条欲担责、车主是否要赔偿就会变得纯粹。说到底,这种情形与“好人有好报”或者“好人没好报”无关。因为,“好人”是利他的,是为他人带来益处的,而肇事的人则对他人造成了包括经济在内的损失,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能将犯了错应为过错负责转化为站上道德制高点,权益受损者获得正当赔偿反而成了“小人”。不得不说,某些人“过誉”犯了错主动担责者,其实是基于逃避责任者太多下的心态吊诡。我们提倡诚实守信,绝不意味着要以牺牲受损者的正当权益为代价。车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其认为妥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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