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盐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房屋,并在淘宝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这原本是一件非常普通的司法拍卖,但最终的拍卖结果却出乎了所有人预料。在拍卖过程中房屋价格不断攀升,原本被评估为733077元的房产经过刘某丽34次竞价,最终拍出了1450077元的价格。 在拍卖结束后,买方刘某丽借以其他理由拒绝按拍卖成交价付款。 因此盐湖区人民法院对刘某丽进行传唤要求其到庭接受调查,但刘某丽却以在北京出差为由拒不到庭。刘某丽明知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却在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授意下恶意竞价达34次之多,在拍得该房产后又以资金不足为由拒不支付应该交纳的拍卖款项。被执行人刘某霞在法院的调查中讲“其支付给刘某丽五万元保证金后通过电话让刘某丽参与竞拍,只是想保住自己的房子,原本和朋友约好的款项因故未能兑现,导致竞买成功后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款项”。刘某丽本人没有真实购买意愿,却在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授意下参与恶意竞拍,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了妨碍。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刘某丽拘留十五日,罚款五万元。 据了解,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网络司法拍卖恶意竞拍者进行司法拘留并罚款,在全国尚属首例。专家提醒,我国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是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型司法活动,恶意竞拍是严重干扰司法拍卖秩序,影响执行质量和效率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打击和规范。 来源:山西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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