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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还是歧路?当心跟风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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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3 20:0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滞销大爷”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对很多商家来说,这种“悲情营销”无非是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同情,虽可以短期促进销量,但从长远来看,如此鼠目寸光的做法,不仅伤害了大爷的肖像权和拍照人的著作权,更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透支了网友同情心,损害了农产品的整体线上品牌和行业发展前景。

况且,假如单个商家冒用大爷的照片打了“悲情牌”叫侵权、作假。那么,海量线上商家都用同一个大爷的照片玩同一个套路的营销,这又该叫什么?

在注意力经济时代,流量变现才是王道,一个模式一旦赚钱,立马全网套用模仿,加之大部分人的版权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维权渠道,无形中助长了这一“跟风”现象。

就拿短视频来说,“内容同质化”十分常见。比方说,一个整块吃“盘龙五花肉”的吃播视频一火,立马全网都在这么吃;小猪佩奇的社会人标签出现了,转眼全网都是“社会人”;“海草舞”走红了,全网也都在跟着屏幕海草海草;一个人说“老铁666”,转瞬间就没法好好说话了……

如果说,此次 “XX滞销,帮帮我们”的盲目跟风涉嫌侵权,欺骗消费者,跟风者可能触及法律底线;那么,一些盲目跟风的现象,如“无保护极限运动”消耗的可能是跟风者的生命!

在资讯秒级传播,时尚日新月异的移动传播时代,风头浪尖的偶像们和蜂拥而起的小跟班们,如同移形换位,复制粘贴,一夜之间复制之“像”,跟风之“快”,甚至到了让人难以辨别源头的程度了。

从技术进步的角度讲,跟风现象之快速、之普遍的确是互联网时代带来信息飞速传播的一个表现,也是当前互联网+形势下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结合的确切体现。然而,创意值得尊重、模仿也无可厚非,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保持理性,以事实为依据,以道德和法律为准绳,若盲目跟风,给“跟风者”带来的只能是“跟来的灾难”,且会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

虽说创新来自模仿,但是,一味跟风暴露的,只是无脑的低俗消遣和个体精神的沦丧。毕竟,潮流和盲流,只是一字之差;偶像成了幻想,方知虚梦一场。在众说纷纭中,倘若迷失自我,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很有可能在回首往事时,也就是风云激荡场景里的一个路人,英雄辈出时代中的一个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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