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7185|回复: 2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事微言(96)——司法办案岂能玩怪圈

[复制链接]

42

主题

41

帖子

1186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21:43: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事微言96

                                                                                       ——司法办案岂能玩怪圈

        深圳市永时达钟表配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永坚长期涉嫌经济诈骗和骗取工商证照,受害人郑文平早于20092月即诉诸宝安区人民法院,时逾两年,案件有如中了魔咒,一直找不到明断的出口,一些法权部门在“明白”的事实证据面前“难得糊涂”,不是打太极推手就是玩推诿排球,案卷在多个经手人手中“旅行”,公平正义一直在红盖头里不现身露面,法律利剑仍在匣中酣然睡眠,犯罪行为在逍遥狞笑,受害人在流泪鸣冤。微言网自今年6月开始,就此案作了连续报道和评论,人民网、凤凰网和奥一网均予以转载,无不对受害人表示同情和声援。7月上旬,法院检察认为案件性属刑事,将本案转公安侦查,公安遂于712日找郑文平约谈调查,微言网又作了跟踪报道,寄予了希望和乐观。

      宝安公安接受刑侦复查一事又有月余,816日,郑文平本人再次来到公安经侦大队204房,见到一位刘姓警官,说明问询本案侦查进展的来意,刘警官告知:案件从法院转法制科再转我处,时间很长,到我这里才一个星期,苏警官很忙。说到何永坚以伪证骗取工商注册一事,刘警官言词更是认真:银行注册资金证明你是怎么弄到的?何永坚虚假注册关你什么事?现在哪一个公司不是这样?!——小样!

      您刘警官的一番诉落,郑文平似乎真成了“小儿科”,占尽了天真、幼稚和无知,简直是无理取闹!且慢,暂不论到底谁是“法盲”谁是“野蛮”,按“打官司”的国家法律规定,诉讼请求立案与否,有管辖权和责的政法机关应在7日内答复当事人,姑且不说本案已“老大难”两年,就是7月上旬转公安已有月余,至今吞吐不明,夫复何言?银行的资金证明非国家绝密,司法只认真伪、判是非、定功罪,有必要追究“证明”的出身和来历吗?使人愕然的是警官的“警句”:他虚假注册关你什么事?你这一句话简直可以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好在还有一句使人在进地狱的路上茅塞顿开的“喻世良言”:现在哪一个公司不这样?不过请网友评一评,此话是否太出位太出格。

      笔者依然执着地相信,赖昌星是那般如此耍“赖”“猖”狂的“明星”,还得听候“王法”发落;何永坚一案还能永远走不出怪圈?

       附注:以上文中有关公安的说辞,我已经核实过,并承诺其完全属实,担保人郑文平。联系电话:13430993469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7 08:46:17
理性竞争,公平经营才是正道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板凳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3 22:03:19
罪恶之源、罪魁祸首、罪不可赦、将罪有应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地板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3 21:57:30
不差人,就差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5#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3 21:57:30
不差人,就差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6#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3 21:39:30
不严的法律如同陷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7#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3 09:57:39
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领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8#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0 12:06:26
令人发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9#
匿名  发表于 2011-9-21 22:02:29
为什么 不说明真相,到底想掩盖什么,是惹不起还是不敢惹,还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10#
匿名  发表于 2011-9-21 21:58:53
像驴推磨,原地打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