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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查办案件,方能震慑官员“不敢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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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8:0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严查办案件,方能震慑官员“不敢腐”


(蒋小舟)

近日,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率省委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赴省纪委机关,专题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王东明一行参观了以“忠诚谱春秋”为主题的四川省纪检监察陈列室,考察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等,观看了省纪委制作的《作风建设之路》专题片。(8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强有力的措施、坚强的决心,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得到了有效震慑。更让大众对持续高压“打虎拍蝇”充满信心。笔者认为,从严查办案件,方能震慑官员“不敢腐”。

众所周知,当前的反腐倡廉是人们的热门话题。透过本次报道我们了解到,王东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从制度层面深化反腐倡廉提出要求,并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样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要让我们的党员干部“不敢腐”,就必须要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般的勇气和魄力,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把加大问责力度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形成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违纪必纠。

毋庸置疑,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敢腐”,从一定程度上讲,指的就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惩治机制。同时,“不敢腐”被视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词”,反映了社会呼声、社会诉求、社会期盼。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

为此,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解决“不想腐”的问题,强化各级干部的法纪意识,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和自律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解决“不能腐”的问题,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尽快形成使腐败行为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通过查办案件、从严惩处,解决“不敢腐”的问题,以“零容忍”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总之,始终坚持从严查办案件,才能震慑官员“不敢腐”。而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构建“不敢腐”的机制,就显得更为重要。前期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严肃查处了一些违纪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还需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真正使巡视工作成为反腐利剑,强化“不敢腐”的约束。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制度,营造“不敢腐”的环境。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为各级官员敲响“不敢腐”的警钟。(文/蒋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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