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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高新技术企业老板醉驾被判缓刑,曾因犯强奸罪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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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 11:2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10月,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苏某饮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2021年4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苏某被广州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判决书披露,苏某于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2013年10月因犯强奸罪被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4年11月25日刑满释放。
2020年10月24日1时14分,苏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广州海珠区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被告人苏某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含量为107.5mg/100mL。2020年10月24日,苏某被取保候审。
判决书称,由苏某现任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历年纳税及社保承担情况较好。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互联网商品销售等,其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均为苏某。
海珠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苏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苏某有前科劣迹,酌情对其从重处罚。苏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罚的量刑意见与公诉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达成一致,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公诉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根据苏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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