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题材的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古人在面部、臂部、背部等身体部位上刺字。那么古人为何要在身上刺字呢?
一、刺字是古代的一种刑罚,亦称墨刑,汉代称黥刑。于罪人面上刺字,以墨涂之,故称。汉文帝废黥。魏、晋、南北朝虽有逃奴、劫盗刺字之制,亦旋行旋废。隋唐皆无此法,《唐律》十二篇,不言刺字,五代后晋天福中始有刺配之法,宋元盛行,据罪状之不同分别在犯者面部、额部、项部、臂部或身上刺字,用以标明犯罪事由及发遣地点。 二、宋代军制,军士常须刺字,以作标记。《宋史·兵志七》:“今若给一色银绢,折充例物犒设起发,召募人作义勇,止于右臂上刺字,依禁军例物支衣粮料钱。”从赵匡胤开始,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管理,“刺字为兵”就成了一种规范运作的制度,只要是应募入伍的士兵,都要刺字,目的是防止士兵逃跑或者犯法,便于监督和管控。
三、刺字明志。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其中岳母刺字的故事家喻户晓。岳飞刺字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后世演义为“精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游彪认为,岳飞的母亲姚氏是一個农家妇女,识字的可能性不大,有可能的是,岳母请人在岳飞背上刺字,以激励儿子奋勇杀敌,报效国家。 刺字是一项专门的技艺,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绝非一般常人所能。《水浒传》第八回说,林冲被“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同说,杨志被“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由此可见,刺字要请专业人士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