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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七五”普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该通知有一段重要论述。称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说得多好啊!这段话似乎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官员如不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将乌纱帽不保;第二点说的更是耐人寻味,往深层次想,也可以理解为官员法律意识淡薄,行为失去准则,才是国家的不稳定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梦”,首个目标是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前不久刚称,到2020年,中国就可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经济不愁了,再有2016-2020年“七五”普法规划,公平正义也是会有的。看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梦”的实现,已是不费吹灰之力。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亲历地方官场的一些人和事,才知道中国的法治任重而道远!
邓达木,现任罗源县人民政府县长,他主政罗源的所谓铁腕手段,让与当地政府有利益冲突的一些老百姓无不闻风丧胆。在其任内短短的两三年时间里,老百姓因诉求但没解决,被捕、被拘、被判刑的,却有大几十号人。由于篇幅关系,一些情节曲折的故事只能以后慢慢道来,而笔者今天要说的是一家企业令人匪夷所思的遭遇。
罗源县于2011年底对保留规模以上175家石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化验收并实行差别电价,宝盛达也在175家保留名单内。验收合格将返还部分差别电价。据宝盛达反映,所谓的规范化验收毫无标准可言,石材整治变成了某些人赚钱的工具。宝盛达验收复核表中17个项目通过了16个,当时只一个洗车池与另两家企业共用,另两家企业通过验收了,宝盛达却未能通过,明显说不过去。但宝盛达深知做企业的难处,也只能咽下这口气,不仅对自己的企业认真整改,且投入大量资金对企业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在最近几年里多次打报告申请验收。
2014年5月,罗源县政府出台[2014]68号文件,其规定大体意思是说,企业之前未能通过验收的,之后将不再返还应该返还给企业的那部分差别电价。
这份红头文件漏洞百出,甚至于达到令人瞠目咋舌的地步。其一、犯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禁忌;其二、之前说好的是“通过验收合格的石材加工企业,将取消加收的0.25元/千瓦时差别电价。”,很多媒体都已报道过,该文件变成了“环保设施建设补助”,问题又出来了。正常运营的企业差别电价都是连续征收的。如果验收后一次性享受政府补贴也许还说得过去,可实际情况是,环保验收合格后,相关建设资金企业已只需少量甚至不用投入,但政府所征收的0.45元/千瓦时差别电价中的0.25元/千瓦时,却无不是定期还返给企业的。后面的钱不该给企业却给了企业,岂不是造成巨额财政流失?其三、差别电价都是企业的钱。同样是合法企业,验收合格的予以返还,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返还,无疑是将其视为对企业的处罚。那就程序而言,就应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企业一个明白说法;其四、按照规定,对企业的整改并进行验收,本应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但有了这份红头文件,为不予返返部分差别电价,对企业之前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就不敢再验收了。如果宝盛达几年前没通过验收的最后一个项目不是洗车池而是消防隐患,难道为了不给该公司返还差别电价的机会,有关部门也可以不验收了?这岂不荒唐?
被强行收取差别电价,返还应该返还给企业的那部分差别电价又被排除在外,申请验收又一再被拒绝,不仅宝盛达觉得对自己的企业很不公平,企业所在地西兰乡政府以及主管企业的罗源县商务局宝盛达也表示同情。西兰乡政府专门发文给罗源县环补办,认为,“该企业能够根据罗政综[2010]90号文件精神,按照《罗源县石板材加工企业整改、整合验收复核表》规定的指标做好整改工作”,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才导致至今没有通过验收;罗源县商务局在给宝盛达诉求件的回复则称“这个项目属县环保局验收复核的项目”,“有关单位应实事求是,搞好此项工作。”,不难看出,宝盛达之所以至今没通过验收,明显是当地政府为了变相截留应该返还给宝盛达的差别电价,而故意为之。
宝盛达所反映的问题之所以久拖未决,表面上看,阻力是来自罗源县政府的这份红头违法文件,但违法的文件自始就无效,邓达木作为一县之长,这种常识,按理说是应该具备的。况且还是他任内的文件,更有责任承担审查文件合法性之义务。因为宝盛达问题的症结所在明确指向他,针对此事,笔者还曾两次将分析材料通过该县分管此事的副县长送到他的办公桌上,但却无济于事,10多次通过网上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仍然于事无补。至于多份诉求件在该县政府与“福州市12345”之间踢皮球,简直让人哭笑不得。据笔者了解,企业首次向“福州市12345”投诉,效能机关就介入了,如果企业就同一事向“福州市12345”多次投诉,市领导是定会作出批示的。可笔者不曾想到,邓县长根本也不把批示放在眼里。
从宝盛达向“福州市12345”多份诉求内容中可以看出,宝盛达已经将之所以未能通过通验收的全部责任算在当地政府的头上,且为了变相截留差别电价索性不验收的做法十分荒唐。如果不是这么回事,政府难道不需要澄清?反之,宝盛达公司的诉求就是合理的,难道政府不需要解决?如果理在当地政府一方,就像两个人打架,当甲说,乙打了我,乙总该回应,说我没打他,是甲诬告我。可当地政府连屁都不放。
由于笔者对罗源县的做法很不认同,还把宝盛达的遭遇写成系列评论发到各大网站,有一篇文章的标题还非常醒目,可在邓大人的授意下始终保持沉默,任凭当地政府形象可能因此飞流直下。古人讲“郡县治,天下安”,县级等基层政权直接承担着地方公共服务的职能,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如果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恶劣、渎职腐败等行为,对基层群众利益的侵害非常直接。而一县之行政长官的这种做法,往往在体制内会被看作是强势。宝盛达的诉求之所以能在罗源县与“福州市12345”之间踢皮球,说明像邓达木的这种执政风格,在衙门里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如果不加以遏制,而是把法盲当做榜样,踉风者必盛!这种人若是多了,不仅会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还会伤害大量的无辜官员,就象让鱼儿离开了水似的把党从群众中分离出来。官民关系都不和谐,“中国梦”咋实现?
在“七五”普法规划中,中央提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应该说是有远见卓识的举措,但关键在于如何落在实处。唯有将邓大人这样的法盲弃之如敝屣,方能让官场觉得头上悬挂有达摩克利斯之剑。文/郑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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