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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务团来大陆“捞人”提出协商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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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4:4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由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带队的“肯尼亚案”协商代表团20日中午抵达北京,展开协商行程。但据了解,协商团下午尚未前往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探视台籍嫌疑人。陈文琪在出发前表示,接连发生“肯尼亚案”与“马来西亚案”等诈骗事件,类似这种在境外犯罪的问题,“政府认为应该由台湾来有效处理追诉”。

  由于两岸对待案件的分歧,加之大陆方面公布了一些确凿案情,台方对这次协商并没抱过高期待,原先信誓旦旦要“把台湾人从大陆救回”的声音几乎不见。台“行政院长”张善政在协商团赴大陆时也坦承:“大陆有其司法程序,不敢期望马上带嫌犯回台。”台湾《联合报》20日称,台“法务部”表示,希望朝“共同侦办”“分工合作”“建立原则”三方向与陆方协商。“共同侦办”即采取2011年“菲律宾案”模式,由台方检察官赴大陆共同侦查、搜证,再研议疑犯及卷证一并移回台湾侦查审判。“分工合作”是指涉及马来西亚诈骗案的台籍、陆籍嫌疑人已分别遣送两岸,应由双方检察官各自侦办己方嫌疑人,并交换证据数据。“建立原则”部分,“法务部”表示,将就未来两岸均有管辖权的犯罪,依类型不同建立不同的处理模式,以利双方共同打击犯罪能量的充分发挥。

  “一捉一放,大陆凸显台湾司法不力并释出讯息”,“中央社”称,45名台湾人因涉及肯尼亚电信诈骗案被遣送至中国大陆,台“外交部”第一时间表达严正抗议,要求陆方立刻将人送回台湾。随后又传出50多名台湾人在马来西亚涉嫌诈骗恐遭遣送大陆,经台当局交涉后顺利返台立即获释。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杨永明表示,陆方以一擒一纵两种不同方式处理两案,就是要凸显对比,呈现台湾诈骗犯遍布海外,受害者多半是大陆民众,并凸显台湾司法对诈骗案的无奈与无力,因此打击犯罪需要两岸通力合作。

  台湾今日新闻网20日则称,分析认为,北京在处理肯尼亚诈骗案上存有政治动机,是要就这次事件向下月就任“总统”的蔡英文施压,迫使她就两岸关系阐明立场。对于岛内的这种猜测,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叶克冬予以否认。《联合报》20日称,叶克冬表示,他不认为肯尼亚诈骗案是北京对即将上台的民进党释出的信号,希望通过该案使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走向健全发展,不要因某些人,因为某些政治上原因,故意在此事上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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