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董鑫 广西纪检监察网7月23日发布消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通报指出,何有成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曾任国企“一把手” 何有成出生于1962年12月,湖南新邵人。 1984年7月,他从武汉工学院机械工程系锻造、冲压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后到广西柳州汽车厂工作,此后在柳州汽车厂历任车架车间主任助理、轻型车总装车间主任、销售服务部副部长等职。 1998年,何有成离开柳州汽车厂进入政府部门任职,先后担任过柳州市柳南区委常委、副区长,柳州市鱼峰区委副书记、区长,柳江县委书记,柳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 2011年8月,担任柳州市委副秘书长刚刚两个月后,何有成调任钦州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5月起,他开始担任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直至2022年1月27日落马。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首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成立于2008年7月,现有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 2016年6月,也就是何有成刚刚开始担任“一把手”之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广西宏桂集团确定为了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作为试点企业,广西宏桂集团在承担原有整合运营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职能的基础上,以国有资本运营为主要手段,成为自治区国有资本流动重组、调整产业发展和优化布局的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 据官网介绍,该公司目前主要产业板块涉及仓储物流、产权交易、酒店管理、资产经营、科技实业、房地产开发、资产租赁、招投标代理、进出口贸易等领域。 靠企吃企、官商勾结 “双开”通报指出,何有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漠,不信组织信鬼神,目无法纪、滥权妄为,私欲膨胀、贪图享乐,靠企吃企、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 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借机谋取个人私利; 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长期进行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 搞权色交易;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开展明令禁止的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何为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作为曾经的国企“一把手”,何有成如何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上海证券报》报道指出,在现实情况中,由于一些贸易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很难从银行通过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 为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其中一个办法便是通过与拥有良好银行信用的国企合作,让国企加入贸易链中,以国企名义与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销售货物后返还一定手续费给相关国企。 但一旦实际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则成为最后支付人,将承受巨大损失。 且在这样的贸易过程中,由于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存在极大的资金风险、法律风险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风险。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国资委早就对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明令禁止。 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资委令第37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其中第九条明确“违反规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以及“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要追究责任。 2022年,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 其中提到,“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要基于供应链真实业务背景,灵活运用各类金融产品依法合规盘活存量资金。要严控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严禁提供融资担保,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和虚假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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