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母乳喂养立法何时到?
9月20日,国家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从法律层面加强母乳喂养,力争母乳喂养率达到六成。估计至少超过八成以上的国人赞成。
母体和母乳,是所有的哺乳动物生命之源、繁衍之本。生物无论如何进化,科学技术无论如何发达,人类社会也许永远改变不了从原始野蛮向文明更文明的方向发展的路线图。但是,人类的生育行为也许并无多少实质性改变,要是加上人性、传统、民族、国家和未来等概念,把妇女、儿童和母乳的意义说得如何重要都不为过。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妇幼保健服务司司长张世琨说到母乳喂养婴儿的六大好处,但仅仅是从母婴营养保健情感交流的角度宣教科学常识,大凡半文盲及以上的成人谁不知道?遗憾的是可悲的现实。
所谓生育的本能,应是本职天职的解读。由于国情使然,我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实行严厉的计生政策,可惜只是在限制人口爆炸方面斩获了红利,而计生政策同样重要的优生优育几近盲点。从生物意义讲,孕育后代是妇女的基本功能,哺乳抚养婴儿既是她的本质、本职责任,也是她的天然专利和神圣权利;婴儿自断开脐带到转换获取营养方式不仅有生命的权利还有在正常情形下吸吮母乳的权利。然而这些母婴的权利往往不是被“自主”放弃就是被野蛮剥夺,那“六大好处”被一些人当作“谣言”一般从头脑和行为中删除。有人为了某种感觉上的目的,“好心”的医生积极配合,越来越多本该自然分娩的母亲选择了剖宫产;许多母亲以足够的“理由”拒绝亲自哺婴,而甘愿让牛奶粉及其他物质替代;土洋奶粉大行其道,无良厂商无不唯利是图;满街满网络的丰胸巨乳无不远离了婴儿而不务正业.........
首先伤不起的是婴儿,可婴儿是谁?大头娃娃、结石婴儿、摔婴儿、买卖婴儿的骇人新闻无数刺痛国人的良心,母亲何在?母乳喂谁去了?世界历史记载,三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巴比伦将母乳喂养纳入《汉谟拉比法典》,鲁迅在九十年前呐喊救救孩子,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婚姻法及尔后的婚姻法都重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不知为何忽略了中华宝宝的第一口奶的权利?如今终于“发现”并开始重视问题了,好!.......不知这迟到的立法何时到、“法”到了以后如何做到?切不能像“常回家看看”和“调控房价”一样,那可是有些像放在月亮上的美丽美味的月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