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4月13日,有爆料人称一个多月前,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焦家庄萤石矿发生一起瞒报矿难,目前已花钱私了。4月13日晚,记者联系上死者马某的家人,其家属说马某是3月3日去世的,并且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应急管理部门称,死者是突发心脏病去世,不存在瞒报。(据4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 报道中,马某一位家属告诉记者,“我们定的有协议”,但不愿透露和矿方所签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赔偿金额,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这就很奇怪了。如果死者是因心脏病去世,并不是因为矿难,为什么家属对此讳莫如深?而且,还要签什么协议之类的?如果签了协议,大大方方说出来不好吗? 报道中,永昌县应急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是矿难,死者是突发心脏病去世,矿方给家属补偿了120万。” 这同样很奇怪。矿工因心脏病去世,矿里却赔偿120万元,还是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120万元,是不是用来封口的呢?再结合家属不愿透露详情的样子,更让人生疑了。 报道中还说,这位负责人证实,死者马某的后事已经处理。他表示可以向记者提供马某的诊断证明和死亡证明,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有当地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人员联系记者。 这也很奇怪。面对媒体的采访,相关部门应该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如果矿工真的是突发心脏病去世,把诊断证明和死亡证明发给记者,不就证实了自己的说法吗?为什么又不提供了呢?难道,矿工因突发心脏病去世的诊断证明和死亡证明并不存在? 记者联系焦家庄萤石矿法人代表,他表示没有矿难。连日来,记者多次致电矿井承包人马某某,其一直未接听电话。 这也让人生疑,不管发没发生矿难,萤石矿方好好向公众说明,并且提供相关证据就是,为什么要遮遮掩掩呢? 种种奇怪之处联系在一起,就给人一种“发生了矿难,矿上花巨资给家属封口”的印象,再结合爆料人的说法,总感觉不对劲。 希望当地有关部门面对舆论的种种疑问,回应公众关切,给一个权威的说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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