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仲 华 随 笔 连 载(80)
唐仲华,女,湖南东安人,1945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师文化,小学高级教师,担任过两届县政协委员、县侨联委员和地(市)侨联代表,种过田,当过群师,曾先后32次被评为乡、县、(地)市先进工作者,被誉为“妈妈老师”和“常胜将军”。她自学成才,能歌善舞,生活经验丰富,在互联网上发表报道、小说、诗歌和散文多篇,很受读者欢迎。下面决定断续地转发她的多篇随笔,希望读者欢迎并给予批评指正。 李浩然2011-09-02于长沙
八十 我 的 小 祖 母 10-10
我的小祖母(妮称“姨奶奶”)叫门解英。一八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出生在吉林长白山下一户富裕人家,高小文化,身材高挑,聪明漂亮,做得一手好针线。在东北跟我祖父结合后,因祖父清廉,她生育又密,常常节衣缩食。每天,除了做饭做菜,就是缝补衣服鞋袜。
一九三八年冬,因日寇入侵,她跟随我祖父告老还乡后,因老家人口更多,她的缝制任务也就更加繁重。单的,棉的,男式的,女式的,老人的,小孩的都由她一个人包揽起来,每天都很辛苦。
一九五零年冬天,祖父去世时,她还只52岁,和我母亲成了朝夕相处的贴心伙伴。
土改时候,她虽然没有民愤,却也常被集中一起训话。那时,我和姐以及两个堂哥参加了村里的儿童团,民兵干部就要我们和她划清界限,不要再叫她姨奶奶。
我们不懂事,听了民兵的话,不但不喊她,还常说“你是敌人。”她只得看着我们流泪。
一天,有干部说她装病,要她坦白交代,她害怕极了,就说:“我年轻没懂事,父母包办嫁了唐瑞芠,我有罪,我向大家低头认罪。”
后来,房屋财产被没收了,留给她四亩多田。她就领着小姑和小叔搬进原雇农住的一个茅草棚,没有耕牛,没有犁耙,只好带着一儿一女用锄头挂耙挖田,其中一亩多是两里外的“靠天田”,十种九不收,一小家的日子过得很不好。
一九五二年,小姑出嫁了,十三岁的小叔考上了东安县中,因为无钱,只好让他失学在家。小叔一边种田一边复习功课,次年秋天,又考上了这所学校,为了送小叔读书,小祖母就常外出给别人缝衣服,挣些零钱碎米。
一九五六年秋天,小叔考上了衡阳医士学校。那时读中专不要交学费,户口也纳入国家干部范畴,小祖母和小叔当然都很高兴。从此,她就成年累月在外给别人做衣服,织毛线,挣钱积攒着为小叔做车费和买学习用品。
又两年后,她眼花了,不能做针线活了,生活当然也就困难一些。尤其是她住的茅草棚的盖草坏了,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下小雨,盆盆罐罐接满了水,无一处干地,到处是霉味。她也病了,先是腰腿疼痛,后是发了风湿性心脏病。挑不动水,弄不回柴,有时她就盛屋檐水或舀山沟水用。我母亲见了,就三五天给她送一担水,还要我姐在放牛时给她弄点柴。
后来母亲见那破屋再也不能住人了,就把她接来我家住厢房。几年以后,我们三姐弟长大些了,她再三要求离开,母亲只好请来砌匠,把厨房外的碓屋收拾好,隔成两半,一边放柴,一边让她居住。
小祖母很喜欢我。我从三中回家,常陪她睡,每每炒豆给我吃,我也学着她的东北口音,把“豆粒”说成“斗粒”。她听了总咧着嘴巴笑。
一九六零年,苦日子期间,丧失劳动力的她每餐只给2两米吃。别人白天搞瓜果、野菜,晚上去田地偷红薯、萝卜。她什么也弄不着,总说饿得很。每去食堂拿饭时,倒上自己一份菜,不想走,盯着盛菜的盆子说,“请加一点吧。”好心厨工加她一点,说,“快走,别让人看见。”态度不好的,说:“加给了你,后面的人吃什么!”
她第二天再没去拿饭了。我母亲知道后,就给她代拿,有时还从自己钵子里刁一点饭菜加给她。她总是说:“这样下去,我迟早会饿死的。”
我母亲劝她说:“姨妈,你可要忍着点,洌仔(湘洌)一分工,你就享福了。”
小叔闻讯后,写信回来要她挺住,说他就要分工了,分了工就把她接出去治病。
大年前,小叔真的回来了,借了钱,买了药,可她已躺在床不能动了,连答应小叔的说话声都很微弱了。古十二月廿三日,她就冷清清地去了。
我妈和四伯母拿出木板,请来木工,钉了一个长方形的木箱子,安置了她。小叔拿出向同学借来的钱,派人去大江口买了几斤纸钱和几封鞭炮。
第三天,天空飘着雪花,在稀疏的鞭炮声和儿女儿媳的哭声中,被送到了山上。
( 该员实是一位抗日英雄的母亲,该文原作者据实写成,其意是想还历史的原貌,有的话怕年轻人不好理解,编者在发出时作了必要的修改,期望网友能从历史的实际出发,作正面的深入细致的剖析,从而意识到我们今天所处政治制度的优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