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仲 华 随 笔 连 载(72) 8-30
唐仲华,女,湖南东安人,1945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师文化,小学高级教师,担任过两届县政协委员、县侨联委员和地(市)侨联代表,种过田,当过群师,曾先后32次被评为乡、县、(地)市先进工作者,被誉为“妈妈老师”和“常胜将军”。她自学成才,能歌善舞,生活经验丰富,在互联网上发表报道、小说、诗歌和散文多篇,很受读者欢迎。下面决定断续地转发她的多篇随笔,希望读者欢迎并给予批评指正。 李浩然2011-09-02于长沙
七十二 我们母亲(14):祖母的好儿媳
祖父自1950年春天去世以后,祖母张氏就由四伯和我母亲赡养,以轮换方式每家供她生活一个月。
祖母原是世家出身,很有教养,对人要求很严格。祖父在外公干时,把她生养的大伯、二伯、四伯和我父亲(老五)都带到外面或从军或读书,其中大伯还因公殉职,遗骨如今还葬在北京城里某处。她因缠过脚,不便外出,一直留在家里看管家事,可以说,在我们家里,她是一个较有贡献的长者。
前面说过,当年母亲带着我们三姐弟从沅陵回来时,她很怀疑母亲的“在洞庭湖里被湘西土匪抢了”的说法是“打埋伏”,是诓骗,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对母亲不信任,很少不亲近;就是我们三姐弟,她也怀有一种异样的看法。
母亲是个读过《增广贤文》《女儿经》和《弟子规》的人,对祖母的那些言语和做法尽管觉得不对,甚至过份,却从不计较。
祖母是个从来没做家务也不会做家务的人,可她对自己生活的要求可高。她吃的饭虽然不多,可要用特制的沙罐子烧烤。那米,必须要另外再次加工,要舂的像白珍珠,而且大小一致。轮到我家供养的那个月,母亲都要如法泡制,不曾有过一点马虎。
每次在她快要来我家就餐时,除了大米,母亲就将早就准备的好东西拿出来:鸡蛋,鸭蛋,鲜鱼,新鲜蘑菇,新鲜蔬菜,等等,就是到大江口卖了茅柴,也要特为她老人家端块白豆腐回来改善她的伙食。
四伯儿女特多,四伯母一天到晚也特忙,所以祖母的的床铺和衣服被帐,多是我母亲给她更换和洗晒,就连鞋子袜子也由我母亲手给她做好。
祖母有个毛病,就是到最后还有点暗地顾着四伯。比如,在粮食十分吃紧的年月,她在我家吃剩的米饭,就要拿上去给四伯家的孩子吃。弟弟人小眼尖,看的多了就向母亲报告。母亲听了,反而教育弟弟说:“那沙罐里我放的米本就很少,哪还有剩饭?——以后可不要乱说老人家的坏话。”
就这样长年累月,祖母对我母亲的看法也就彻底改变了。她在临终前,就流着泪深情地对我母亲说:“玉兰,你带着三个小孩不容易……高风亮节的。……你是我最好的儿媳妇……我原先就是错怪了你……”
母亲说:“我还做得很不够。您五儿不在身边,我应该要用双赔的努力回报您才对。”
我家的后祖母姓门,我们都叫她“姨奶奶”。她原是东北长白山人,读过不少书,是她父亲当年看上在满洲里当典狱长的我们的祖父而嫁他的,一到南方就从未回去过。
她和我们祖父先后生养过五个叔父和两个姑妈。六叔、七叔、八叔、九叔都先后加入国民党军队,而且多投身抗日;其中六叔唐湘涛身为炮兵连长,在当年的昆仑关保卫战中,率领全连兄弟与日寇同归于尽,曾被当局追认为抗战烈士(此事已被台湾军方证实)。
姨奶奶家土改时被划为地主成份,祖父去了,她就带着两个小姑子和还只十岁的十叔生活,住在一间茅草房里。到得后来,两个小姑出嫁而十叔又考上医士学校外出工作,家里就只剩她一个人了,加上她年纪越来越大,最后,连水也挑不动了。
母亲见了,就亲自或者安排我姐为她挑水,还供应她一些蔬菜和茅柴,为她解闷。
姨奶奶见母亲没日没夜的劳累,成年为她挑水供柴禾供蔬菜,很是过意不去,就背着母亲舀山沟水或者装屋檐水用。
母亲知道后,就诚心地劝她说:“那水不卫生,吃了会生病。”还说,“我不也是您儿媳妇吗?我以后每天就为您多挑一担。”姨奶奶很感动。
后来,姨奶奶那茅草房不能住了,母亲就将她接到我们家里来。正房开两个铺,家具挤着放,让她住在我家的厢房里,方便又舒息,大家都放心。
几年以后,我们都长大了些,姨奶奶反复对母亲说:“我是地主婆,千万千万不能再影响你们!”
母亲没办法,专门请来几个师傅,将原碓屋隔出一间,修葺好,将她安排在不远的那里居住,早晚都去照料。姨奶奶多次千恩万谢。
1961年的苦日子里,姨奶奶去世了。母亲又以一个儿媳妇的身份,和小叔还加两个姑姑,为她办了后事。
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在母亲接受姨奶住到我们家里时,姨奶奶反复说自己是地主成份,她的到来会影响我三姐弟的前途。母亲却说:“您地主也是我家里人嘛,何况您这大把年纪。我领定了。”
当今的过来人,都会深深记得:在那“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的年代,说这样的话,做这样的事,该需要多好的天良和多大的勇气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