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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原本就有不同的培养方向,为何需要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证明两者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近日,一名甘肃的职业本科毕业生在求职中遭遇“区别对待”和一系列困惑。今年,甘肃已有3000余名职业本科生顺利毕业,作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成果之一,首批职业本科生备受期待。然而,顺利毕业并不等同于顺利就业。(10月23日《工人日报》)
求职的第一关,毕业生通常需面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HR人员。按理说,即便存在学历上的偏见,同为本科学历的应聘者也应获得公平的对待。然而,职业本科生与普通本科生在求职初期就遭遇了一些HR的区别对待——职业本科生甚至可能直接被淘汰。
实际上,职业本科和普通本科在学历层次上并无高低之分,不同之处在于培养方向。职业本科教育侧重实践应用,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更偏向学术研究。从这一角度看,对于要求实际操作技能的岗位,职业本科生因其接受过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专业培训,应当更具竞争力。然而,一些企业的HR仅因职业本科毕业证书上的“职业”二字而产生偏见,使职业本科生失去应聘资格。
此外,由于职业本科生的专业代码不同于普通本科生的专业代码,有些职业本科生甚至无缘参与招聘考试。部分招录单位要求职业本科毕业生开具证明,来佐证其所学专业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的专业相同。职业本科本旨在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课程设置和培养内容有所不同有何不可?要求开具“专业相同证明”的规定,实在荒唐。
“职业”二字,本应是职业本科的特色和优势,但在求职中却成为累赘,变成了被歧视的标签。这岂不是与职业本科教育初衷背道而驰?当然,职业本科生的实操素养是否优于普通本科生,需要在相同平台上公平竞技,而不是在简历筛选时就因学历中的“职业”而直接被pass。简单来说,即便HR对职业本科生心存疑虑,也应让其与普通本科生公平竞争。
把职业本科生视为低人一等,并在求职时武断地否决职业本科的简历,这不仅损害企业筛选优质实操人才的机会,也向社会传递出职业本科歧视的负面导向。这显然与我国推动职业教育本科发展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今年1月,教育部已将职业本科专业目录纳入职位专业设置的总目录中,职业本科生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时没有任何障碍,企业招聘同样应一视同仁。
尽管一些职业本科生在求职时遭遇“玻璃门”,但已有不少明智企业将职业本科生视作实操岗位的“香饽饽”,甚至提前招录职业本科生。针对个别企业歧视职业本科生的现象,职能部门应旗帜鲜明地反对并依法干预。要彻底扭转这一现象,仍需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大力支持,摒弃不必要的学历偏见,为职业本科生提供公平的应聘机会。
作者: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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