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仅退款”的便利服务,原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料却被有心人利用,通过“退款不退货”的方式获得货物并转手卖出,狂“薅”商家“羊毛”。女子陈某某贪小利酿大错。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22年10月,陈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发现,如果下单后在还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点击退款,在途货物就会被快递公司拦截,从而生成一个新的退货快递单号。陈某某最近手头有些紧张,不禁动起了歪脑筋,想利用其中的规则漏洞“发财”。 如果我用两个账号先后购买同一件商品,对其中一个在途商品点击‘仅退款’就可以得到一个退回的快递单号。而收到另外一件商品后我如果再点击‘退货退款’,岂不是可以将之前那个在途退回的快递单号填入,制造一个我已经将快递寄回的假象。这样,我就能够骗取一件免费商品!”打好小算盘后,陈某某立刻盯上了某品牌服装店准备“行动”。 2022年12月,陈某某开始在电商平台的某品牌服装旗舰店大肆下单,批量骗取女装货品。由于多次恶意退款,她的账号总是使用不久后便被平台封掉,无法使用。为避免引起怀疑,陈某某又先后从网上购买了十几个电商平台账号,用于购买商品和退货,每个账号价格100-150元不等。 人心不足蛇吞象,陈某某不满足将这些衣服仅用于自用。她多次联系电商平台上售卖该品牌服装的其他商家,号称可售卖旗舰店款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最新款”“超低价”“旗舰店专供”,商家眼见能尝到不少甜头,只当陈某某能拿到内部专供货源,很快跟她达成合作。 更令人咋舌的是,陈某某与这些商家合作的方式,“大胆”且“高效”。先是商家陆续在自己的淘宝店上架一些旗舰店的款式,每当有顾客下单购买,他们便将顾客的收货地址和电话告知陈某某。随后,陈某某便使用前述手法从品牌旗舰店骗取货物。截至案发,被告人陈某某利用虚假物流单号向涉案旗舰店申请退款约80笔,骗取货物100余件,货值金额约9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3年4月初,涉案公司在对品牌旗舰店的货物进行盘点的时候发现,有人使用不同的淘宝ID,利用平台退换货物规则的漏洞骗取超百件服装。该公司负责人随即报警。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利用电商平台退换货物规则的漏洞和卖家怠于处理退款申请的疏忽,通过其购买的多个账户在涉案店铺先后下单购买同款服装,待店家发货后,对同一组订单分别采取“仅退款”和“退货退款”的方式进行操作,虚构“退货退款”订单货物已退回的事实,并将收到的服装通过转卖获利。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且已全部退赔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最终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前述刑罚。 检察官提醒,电商购物热潮之下,各大电商平台争相推出“仅退款”等各项举措吸引消费者。此举本意为简化售后流程,维护绝大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却被有心人利用走上“薅羊毛”的捷径,这也暴露出一些商家存在的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一方面,商家在追求销售业绩的同时,不能忽视退货环节的管理,及时查验退货产品;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该遵守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不要因为一时小利而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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