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00后女子,跟人商议由对方充当媒人出嫁自己以骗取男方彩礼,期间还让媒人的亲家冒充自己母亲跟男方家人见面,在收取男方彩礼、见面礼20余万元并举行婚礼后,女子故意闹矛盾并多次找借口离开…… 2月14日,红星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判决,女子及其媒人因诈骗罪分别获刑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 女子康某生于2001年8月。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被告人康某、金某共同商议,由金某充当媒人出嫁康某骗取他人彩礼。后经金某联系,康某与王某见面相亲,之后,金某还找到其亲家余某某(不起诉)冒充康某的母亲跟男方家人见面。后经过协商,王某给康某支付20万元彩礼,1万元见面礼以及3000元衣服钱,并购买102克黄金和1部手机。同年11月26日,金某租用车辆与康某、余某某一起到陕西省某镇送亲,为康某和王某举行了婚礼。 婚后,康某故意与王某闹矛盾,并按照金某的指示在王某家抽烟、不做家务,多次找借口离开王某家。 2024年3月,康某的亲生母亲得知后向王某退还了4.5万元。2024年5月30日,警方对本案立案侦查。案发后,康某、金某、余某某家属向被害人王某退赔损失14.5万元,王某表示对金某、康某予以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金某、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金某、康某共同参与本案犯罪行为的决策和预谋,共同推动犯罪行为的进程,积极促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系共同犯罪,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金某、康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对二人各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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