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陕西银河煤矿两矿工死亡涉嫌瞒报”一事,4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此事系迟报,非瞒报,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分。 4月11日,华商网舆情官方微博报道称,2016年12月5日下午5时许,陕西银河煤业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导致2人死亡,并涉嫌“瞒报”。死者白某和刘某是银河煤业电工,由于在维修输送带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一电工当场死亡,另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发至今矿方一直瞒报此事。经调查,经矿方、两死者家属三方协商赔偿后私了。 4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这一事件中矿方并非瞒报,而是迟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相关负责人被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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