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14日,商务部发布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原厂零部件也将进入非授权渠道,汽车销售成本有望大幅下降,车企对于销售和售后领域的垄断将从制度上削弱。据悉,该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这意味着,汽车销售垄断经营模式终于可能将被打破,这是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有助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国内汽车销售市场。 那这是否等于,国内的汽车价格就在充分竞争下大幅下降呢? 回顾以往国内的汽车尤其是进口汽车价格高,比如同一款质的汽车,国内与国外的价格相差很多甚至几倍,这固然有以往单一品牌单一授权垄断经营,容易形成上下游价格联盟的因素,但根本原因在两个方面。 一是,汽车尤其是有些品牌的进口车,对我国消费者或者说代理经销商实行的是差别价格、价格歧视政策——在汽车生产厂家的进口原始价(出厂价)环节,就比销往其他国家的同款质车辆高;二是,我国虽然在降低国内进口汽车的关税等税收,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汽车消费税负相对仍较高。 这里面牵涉到的差别价格、关税、国内自主品牌汽车质量车型不够等问题,都确切存在。仅靠下游或末端的“三多模式”,无法根治这些问题。这些也让国内的汽车有效降价空间受限。 当然,此次“汽车销售新规”对汽车销售垄断经营格局的打破,对民众而言,是种利好。而这种善意,也可在汽车进口关税消费税改革、完善继续搞活国内汽车市场的配套措施中得以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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