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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醉驾刑拘,普法虽好也宜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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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7 08:0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直播醉驾刑拘,确实提升了办案透明度,震慑了酒驾醉驾行为,但其合法性还需论证。

近日,在“醉驾入刑”实施六周年来临之际,青岛交警揭开醉驾刑拘办理的“神秘面纱”——首次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集中对5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送进了看守所,进行直播。超过7万名网友在线观看。据介绍,这是全国公安交警系统首次对醉驾刑拘程序办理到送至关押地的全程直播。

在移动互联网的引爆下,网络直播火得“一塌糊涂”,以至于有人称我们已进入“全民直播”时代:各个领域,都有直播。当然,执法领域仍是个“蓝海”,虽然也有,但仍不多。而每次执法直播的尝试,总会引发网友的强势围观。此次青岛交警直播,就引来7万多人围观、点赞3.5万次,足见其传播力。

去年6月,郑州中原区城管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将执法过程展现在网友面前,半天击量破2万。这“试水”之举,当时就收获了无数好评。

而这次涉事警方直播醉驾刑拘,则是更具“冲击力”的公开:以前的执法直播,多集中于路面交警的执法执勤、检查管理,而这次“直播刑拘”则将镜头对准了对公众而言更陌生的刑事侦查、拘留送押等办案过程。某种程度上,这确实提升了办案透明度,满足了公众对交警刑拘醉驾者程序上的“猎奇”心理,也能用阳光办案更好地震慑酒驾。

要知道,醉驾入刑后,全国因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固然减少了不少,但仍有不少人顶风违法。而直播醉驾刑拘,则能让很多人在目睹醉驾者被送进看守所的场景中,在“如临现场”中生出敬畏感。同时,将办案过程曝光在直播镜头下,对交警依法办案也是种外部压力传递。

当然,对围观者而言,也要意识到,在未经经法院依法判决前,那些醉驾者还只是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以证据为支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跳出个案看,这也给某些直播刑拘的行为提出了挑战:阳光办案、普法的初衷确实挺好,但也要慎之又慎。倘若那些被刑拘者经过庭审取证、质证、认证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后,被判决不构成犯罪,则直播没准给他们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这也是新媒体时代法治思维视角下必须考虑的问题。

的确,现在有法院都在搞庭审直播了。但庭审直播是将控辩双方的主张、提交的证据等等展示在公众面前,让公众清晰地知道案件的全部真相,控辩双方拥有平等的话语权。但直播刑拘值得警惕的,则是它只是展示了执法部门这一方执法的过程,被刑拘者是否有异议则很难展示出来。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推进的当下,交警对醉驾者刑拘所依据的证据,当将在法庭上一一质证,交警查处醉驾的首要任务就是全面收集醉驾的证据,可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让证据收集过程更直观更具说服力。但记录归记录,刑拘能不能被直播,或者该怎样直播,则应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前不久,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在深化“阳光警务”研讨会上表示,正在抓紧修订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力争今年年底前印发施行。

希望在这一规定修订的过程中,对直播刑拘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明确的结论。这样,直播刑拘是于法有据还是无据,也能一眼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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