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8日,客流量全国第四的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连续两天发生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共造成34个航班备降、40多个航班延误,严重威胁民航飞行安全。(4月20日澎湃新闻网) 无人机扰航事件从2015年开始出现,并有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趋势。今年以来,仅西南地区就发生13起,其中成都发生5起。数字说明,此类事件已经越来越频发。好在直到今天,无人机扰航事件没有发生撞机事故。但是,不能因为太平无事而心存侥幸。由扰航到碰撞,仅仅是一个概率问题,并非不可能。只要无人机与民航飞机发生碰撞,哪怕是一次,也是天大的事。不能等到事故真的发生了,再去亡羊补牢。 按理说,无人机操控者无不具备一定的科学常识。这类人不会不明白,在军民航机场净空域放飞无人机,如同在高速公路上开碰碰车一样,非常危险,而且也应知道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还肆无忌惮地扰航,表明没有外力的管控,这类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当务之急,军队、公安、民航等组织需要严格制定和切实完善相关规定,并依照规定在机场净空域全天候、无盲区加强监督管理。特别要提高对机场净空域扰航事件的认识,不排除有极个别人员心怀歹意。生命安全重于泰山,要运用人防和技防的综合手段,对无人机扰航事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严惩不贷。 与此同时,要加强无人机生产源头和销售渠道的管理。对用于个人娱乐的无人机,要在规格、参数上作出必要的限制,不管何种类型的无人机,每机都要配置一个代码,购买无人机要以有效证件登记备案,对每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无人机做到可追溯。要像公安部门发放机动车行驶证一样,发放无人机飞行证,严格规定在机场净空域不得放飞。 管理无人机无序放飞,关键在管好无人机使用者。在机场净空域,要加强相关地域常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宣传教育,还要加强对机场净空域地面流动人员的管理,只有管好地面,才能管好空域。对于自行研制的无人机,只要用于飞行目的,也应列入管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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