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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变现,胆子咋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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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6:1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本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有利于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但在具体的发放过程中,却遭到一些家长的吐槽。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一位教师的来信指出,一些地方的儿童营养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点儿“变了味”,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因为怕学生把钱弄丢了,学校按季度给家长发钱,每个季度100元,家长一等就是几个小时,腿都站麻了。

  早在2012年,教育部与财政部就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但是,一些地方在儿童营养餐实际执行过程中“变了味”,说这些地方或学校的胆子太大了,并不过分。一来,这完全不符全规定,专项资金不能补充学生身体必须的能量,不能体现国家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关怀;二来,执行营养餐计划的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表面上是怕麻烦、怕出事,实际上违背了中央相关政策和精神;三是,学生营养餐变现,也不符合学生及其家长的愿望,即背逆民心民意。

  对学生营养餐变成现金发放给家长,人们不能不问一句,这些学校就不怕,这些学校的主管部门就不知道,这样明显违反规定的事就不会受到调查处理吗?中央的惠民工程在基层实施时走了样,显然需要完善制度设计,制度落实需要密切关注和反馈,更需要基层单位如何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以学生营养餐为例,学生营养餐政策出台,要由明确的职能部门或具体责任人负责,并要求具体实施方定期反馈,对违反规定落实的地方及责任人要有处罚细则,明确违反规定需要付出的代价。可文件中说了那么多的“不得”“杜绝”,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现象,却鲜有具体违反政策的处罚细则,不能不令人遗憾。另一方面,与政策同时出台的,是公开群众反馈、举报、投诉渠道,构建下情上达的畅通渠道,形成上下一致落实政策的惯例。出台好政策易,落实好政策难。下个文件就一了百了,上面不知道下面,下面不怕上面,太可怕。

  由此可见,生营养餐变现,骂有的地方有的人胆子太大,实属情绪化之言。完善规定,及时调查,重罚当事人,当刻不容缓。只有会抓、快做、真抓,让胆大妄为者下课、出局,惠民政策的严肃性、持续性才能得到保证,惠民工程惠及的地区百姓才能不失望、无抱怨。(南方网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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