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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长城坍塌 责任不能落在尘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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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7 18:4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西广武明长城标志性景观、被广大旅游爱好者称为“月亮门”的残存长城敌楼于10月3日晚至4日晨之间发生坍塌。广武明长城是现存包砖最完整的明长城之一,也是原汁原味的古长城,对于坍塌,当地相关部门尚未对此做出回应。

  八达岭、山海关等地的长城蜚声海内外,但它们身上有明显的修缮痕迹,而保持历史原貌的广武明长城就成了修复京郊长城的依据。从这段过往看出,作为“蓝本”,山西广武明长城不仅存有历史文物的高度,更具备在考古领域的可借鉴性。现在,山西广武明长城标志性景观月亮门的坍塌,成了让人唏嘘不已的一地砖瓦。

  当地人介绍,近年来,广武明长城曾有过一定的维修,但效果并不明显。十年前就已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规定,长城保护应当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但广武明长城的坍塌,凸显出部分长城保护、修缮力有不逮的尴尬。想到前段时间,舆论关注的辽宁绥中一段颇有古韵的野长城在修缮中被抹成了平板路,两段长城的“命运多舛”,都以接力的方式暴露出一些地方对于长城保护的粗线条。

  要释疑的是,和很多大刀阔斧的人造景观相比,广武明长城月亮门的保护,当初方案是否就是以“不折腾”为主?这种不影响历史风貌的初衷,大多是为了存旧。但如果不考虑到古长城长期风雨侵蚀等客观原因,就只能错过了抢救性保护的最佳时期。

  修旧如旧,不代表让古长城自己“天生天养”。对于部分岌岌可危的古长城进行保护,需要文物部门要按程序进行维修,并执行一个科学的标准,而不是撂荒式保护。近些年,像广武明长城月亮门这样拉响警报的古长城并非孤例。旅游开发和破坏性修复导致一些古长城原始风貌消失,加之沿边村民耕地建房直接从长城扒砖取土,更有多地的矿山、采石场私挖滥采,都对古长城的周边造成了毁灭性破坏。如果不在广武明长城月亮门坍塌的尘埃中找到责任的主体,那就意味着下一段残缺斑驳的古长城也将可能“前塌后继”。

  按照国家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的原则,长城的保护工作,一般是由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负责,其经费也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这样做,就是为了让长城保护有追本溯源的责任体。政策的支持、技术的支撑,现在看,都不是难题,但资金到位和法律意识却更是具体执行的“关键要素”。经历了几千年历史的演变,古长城已然是稀缺资源。但愿对它的保护,不会是“尘归尘,土归土”的举重若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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