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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神圣 法纪尊严
---------新年希望
改革开放到今天,我们国家在各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发展、国力增强、科技进步和民生改善是显著标志。然而,民主法纪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的状况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不少官员“讲法律,更要讲政治”的观念和权力大于法律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甚至贪赃枉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公平正义有如晴天多云状态;由于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法律又屈从于行政权力,“信访不信法”依然是百姓维权的首选。这样,“维稳”成了头等大事,一直困扰地方行政长官,无情地增加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本。更为严重的是,作为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意志、直接决定政权建设的人大代表选举竟然出现衡阳市那样集体贿选的恶性事件!而事实上,类似情况早非偶发和个案。至于县镇村组各类选举,内幕真相是天知地知人人知,委屈了“神圣”和“尊严”,只有少说为佳而已。
通常地说,民主包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体现党和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一致性。作为执政党和行政的政府,任何决策都应以民为本、国家至上。同时以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进行约束、监督和调节。可是在现实中并非如此。如一个地方的领导班子变化,主要负责人可能从个人好恶出发,导致已制定的发展计划被搁置。有的为称雄GDP,热衷形象追求政绩,十分在乎重整山河沧桑巨变,走到哪折腾到哪,急功近利劳民伤财;有的决策不讲内外民主,只凭个人冲动,项目投入几十亿建成后,发现设计欠科学,又要推倒重来。如深圳原会展中心在市中心建成后,因参会客源多,人流大,人车如潮,制约了会展作用的发挥,同时给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于是投资近40亿,一呼隆搬到距离原会展中心2--3千米的地方,面积是大了,但是人流、车流影响了周围的环境,车位太少,市民早传又要搬迁,碍于社会影响暂时沒动,但搬迁只是时间问题,届时40亿人民币民脂民膏又将付之一拆。
虽说我们已经建立了全覆盖的法律体系,但实施并非“够威够力”,其中重要原因是民主被淡化甚至被异化,法律被权力挑战或代替而使刚性退化。象征并维护公平的法律天平时有倾斜,贪贿十万与千万刑期相差无几,刑事布告上公布的仅仅是奸杀打斗偷盗拐骗犯案的小毛头。有些国贼级的嫌犯则手眼通天关系万能,往往是重罪轻判有惊无险,甚至只要内部检讨就可从容过关。
民主是什么?它是党和人民最强烈的呼声和最核心的权利,是不可阻挡的社会发展潮流,它能破解并制胜兴替周期率魔咒,让民主政权永不旁落。法律的尊严在哪?它是天道,是民心,是是非镜,是公平秤,是降妖除魔剑,是正义保护神!
要确保民主法纪主天下行大道,由民主产生的权力是关键。权力进笼子已是全党全民共识,笼子不能有短板,笼子的钥匙应牢牢掌管在人民的手中,让民主真正神圣起来,让法纪切实尊严起来,让民主法纪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路同行,让我们早日走进梦想的艳阳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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