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
根据会议公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有45名涉及拉票贿选;本届辽宁省619名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贿选。与此前被严肃查处的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相比,辽宁拉票贿选案不仅同样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同我国国情相适应并且已经被时间和实践证明切实管用的一种制度,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都建立在这个根本之上。对这个制度任何形式的蚕食和侵蚀,都是在啃我们这个国家治理的根基,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釜底抽薪。
这次对贿选的公开依法追究让如此重大的丑闻大白于天下,还使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失去代表资格,常委会无法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可想而知,体制动这样的“手术”是很痛、也需要使出很大力气的一件事。但为了国家肌体的健康不可讳病忌医,多么艰难的“手术”该作必须要做。
贿选的核心媒介是钱。花钱能办各种事,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还主导了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深刻影响了社会最高游戏规则。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金钱挡在政治之外。这是一项崇高原则,但在现实社会,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对它的挑战不断蠢蠢欲动,见缝插针。
中国刚刚进入市场经济不久,“买选票”“花钱当个人大代表”的邪门歪道就出现了。如果这种苗头不予坚决制止,国家的政治方向就将失去基础性保障。因为发展下去,就可以花钱买个市长、买个书记,金钱就有可能逐渐在我们的国家里随心所欲,直至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都被打上资本的烙印,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会被一点点掏空。
辽宁拉票贿选案中,一些代表候选人利用资本操纵选举,明目张胆拉票贿选;一些人大代表目无法纪,把收受代表候选人钱物视为潜规则;一些人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为代表候选人拉票穿针引线。这些盘根错节的现象多么让人触目惊心。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堪称是一次正本清源的行动,它维护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随着中国社会在组成结构上演变得日益复杂,违法乱纪的形态也会出现一些新的层次。政治保持宪法所规定的纯洁至关重要,而要“百毒不侵”就需战胜各种侵蚀和诱惑。这是与违法违纪作斗争的新领域,这一斗争的质量有着很广很深入的扩散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打击贿选是反腐败的正面战场之一。辽宁拉票贿选案是关键政治环节的权钱交易,其危害比围绕工程项目的权钱交易更大。因此,尽管此案涉案人数众多,“法不责众”绝非依法治国的现实逻辑;尽管事关一级组织,“法外开恩”也绝非从严治党所能允许。决不姑息迁就,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才能树正风,也才能得民心、顺民意,这是一条越来越有现实基础的硬道理。依纪依法彻查和处理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从今年开始,各级人大将陆续迎来新一轮换届选举,辽宁拉票贿选案以及之前的衡阳破坏选举案无疑都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如果一些蠢蠢欲动准备搞点小动作的人,从这些教材中读不出“零容忍”的坚决,恐怕也只有南墙才能让他们找的着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