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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先后雇佣8人成立两家公司,在未取得出版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合法期刊出版单位的名义,许诺为作者刊登文章并收取版面费。王某先后擅自出版多种期刊,在2014年1月至10月间,收取版面费1200余万元。9日上午,此案在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控非法经营罪。王某辩护人认为,王某系和出版社合作,不构成犯罪(据8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其实,花钱发表论文,以发表论文数量为“硬件条件”,为实现顺利毕业、晋升、晋级甚至提拔等作为铺路石,在国内很多地方、很多系统一直以来几乎就是公开的秘密。比如,埋头教学的老师,无论实际教学质量如何高,如何受到家长、学生和学校的肯定,但在职称评定时,发表论文数量就是“硬杠杠”。而且只要是论文,无论质量高低、什么内容、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甚至是否花钱或是“山寨刊物”,均不是审核的重点。这就促使甚至逼迫一些类似有实力却没发表过论文的行业骨干,不得不托人或花钱发表论文为晋升或评职称等做开门“钥匙”。
事实上正如某媒体披露的那样,国内现有学术期刊5000多种,每年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但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因业务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学位授予等产生的发表论文的需求约为480万篇。“僧多粥少”的学术期刊市场已经形成,巨大的需求造就了“繁荣”的市场。而另一方面由于各种评价机制都把发论文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学校老师、学生,一些特定单位的员工都不得不寻找可以发表论文的期刊。由于高水准的不收钱的核心期刊又数量过少,很多人便选择交钱发论文。尽管这一案件中,被告人辩护律师声称,王某系和出版社合作,不构成犯罪。法院最终是否采信无法定论,但就辩护人所指的这种情况,现实不少期刊杂志社确实不排除这种现象的存在。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期刊杂志,都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受到严格监管的同时,基本都是实行市场化运作,尤其是核心期刊杂志,因为可读性不强受众狭窄,发行量受到局限,大多处境艰难,为了维持运营和保障人员收入,一些期刊社不得不“另辟蹊径”,既有用“合作共赢”方式以增刊名义发有偿论文,更有以“赞助费”为门槛要求作者掏腰包,其中很多增收方式方法,如果说是利益驱使倒不如说是“形势所逼”,以至于有人甚至断言,在国内任何一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都不可能“空手说白话”,除非你“太著名”。
“以论文论英雄”是普通大众从事某些行业获得晋升、评职称等,普遍存在考核条件,虽然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很多所谓的论文实际上就是晋升的“通行证”,没有任何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但如果缺少,这就意味着没有任何晋升希望。期刊社与社会共同的需要,造就了花钱发表论文“愿打愿挨”的奇异现象。正想报道中一些作者既不愿意举报,也不愿意出来指证一样,即使明知道自己在“山寨版”期刊上花钱发表了论文,但因为对自己的晋升晋级等“物有所值”,谁还愿意“没事找事”。
显然,要在毕业、晋升、评职称等考核过程中,完全放弃论文是很不现实,真正有价值的论文确实体现出作者的真才实学。但也不能“唯论文是取”,眼下存在的关键问题,是只重视论文数量而忽视论文质量,甚至不管是不是学术论文,无论是否发在真正的核心期刊上,只要是变成“铅字”就可以滥竽充数顺利过关。而另一方面对于核心期刊,还应该保持其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不能一味的“市场化”,这既是对知识和学术的充分尊重,也是竖立期刊权威和避免花钱发论文的不可或缺。实际上,在国家和各地方“扫黄打非”持续的高压态势下,真正假冒期刊并以发表论文非法敛财的行为,非但风险很大,随时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能够有底气收钱给人发表论文,多是与正规期刊社存在某种“合作关系”,这从媒体记者从网上的实际验证中就可以证实,网上“店铺”能够把发表论文“明码标价”,就是因为其手中有“正规刊号”做保证。
花钱发表论文尴尬的背后值得我们多重思考,在一个知识被普遍尊重的时代背景下,做为学术研究载体的核心期刊,是否能走市场化经营的路子,是否可以通过科研经费或其他财政渠道来保障核心期刊的纯洁和不受市场“污染”。同样,在普遍认同“重实绩、轻学历”的务实观念下,论文是否一定要成为各种晋升职称考核的“必选项”,如何科学调整和理顺论文尴尬背后多重复杂的互联关系,让实绩与纯正的学术论文彼此兼顾、相得益彰,使得任何一个具有真才实学的从业人员,不应缺论文被埋没,也不因追求论文多而偏离务实进取。正视和思考解决论文尴尬背后每一根变异的链条,显然比这起案件本身更有意义、也更务实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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