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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23:0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陈义等人被控抢劫罪在法庭受审。陈义等6人威胁强迫他人高价购买假鹿茸。通讯员 万青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鹿茸便宜了,10块钱”,顾客以为10元一斤上前打听,结果变成10元一克,若不买立即就有人围上来,威胁“不买就挖你眼、要你命”。
昨日,房山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六人团伙涉嫌抢劫案。
鹿茸均为假货
检方公诉,2012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陈义纠集欧阳双旭、陈雷、陈峰、陈羽、李东莹伙同其他20人(均另案处理),在房山区城关街道某市场摆设“鹿茸”摊,46寸液晶拼接屏。
他们叫卖“鹿茸便宜了,10块钱”,让被害人误以为是“十元一斤”,准备购买时价格变成“十元一克”。若被害人拒绝购买,欧阳双旭等人便持改锥等工具以言语威胁,致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被迫当场交钱。若被告人没有随身携带钱款,他们跟随被害人回家取钱。通过上述方式,陈义等人强行从被害人刘某等四人处获得21410元。
经药品检验所检验,涉案“鹿茸”为假鹿茸。
被告人多为亲戚
昨日庭审中,被告人陈义推翻自己在侦查机关的全部供述。
六名被告人中,除欧阳双旭和李东莹外,其余四人全都是亲戚,陈义和陈雷是亲兄弟,跟陈峰、陈羽是堂兄弟。
检方认为,陈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行为均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涉及大量证据,被告人也各有辩解,庭审从上午11时许持续到下午16时许仍无定论,法庭宣布将择日再开庭审理。
■ 讲述
老汉买鹿茸遭改锥威胁
据检方指控,这一团伙涉嫌在市场作案一个多月,但最后能找到充分证据提出指控的共有4名被害人,最多的花了6600元,最少的花了3130元。60多岁的张强(化名)年龄最大,他的报警使得这一团伙被查。
2012年6月17日早晨8时许,张强去市场买东西,听到有人高喊“鹿茸便宜了,十块钱”。他就凑过去看看热闹,摊主再次向他确认说“鹿茸,十块钱咯”。
张强说,此时一位年轻男子走过来,直接从摊上捧了一堆鹿茸片,很痛快地跟摊主说“这东西好啊,泡酒喝特别好。”
这让张强有些心动,也抓了一把鹿茸片,摊主称完说“十块钱一克,共4900元”。
“太贵了。”张强不想买了,摊主拿出改锥说,“你要是不买我就捅死你!”
张强回忆,当时很害怕,就谎称“先把东西放在你这里,我回家取钱”,他的想法就是找个借口不买了。结果摊主说不行。之后一名壮男子围上来威胁张强“不买就弄死你。”“我一看对方这么凶,怕他们伤害我,就同意他们跟着我到家里取钱”。摊主和壮汉让张强拿着鹿茸片,三人到市场外打了辆车到张强家中。
最终,张强从家里拿出存折,取了4900元现金给了摊主,“原本打算花100元买点鹿茸泡酒喝,一称不到500克,花了4900元”。
随后,张强越想越觉得被骗了,便拨打电话报警。
■ 骗术
演技高超的“托儿”
陈义称,他卖的鹿茸都是200元一公斤从外地进的,都是红色片状的。进来货后就开始招托儿,费用是一天六七十块钱不等,然后陈义等人分着开摊卖。他们都有行话,管卖货的叫“点儿”,轮流转悠的叫“托儿”。为招揽蒙骗消费者,他们叫卖时喊“零卖12元,论斤10元”。对此,陈义解释,就是不说明是一斤10元还是一克10元,给消费者一个错觉,认为是10元一斤。
证据显示,32岁的陈羽扮演卖鹿茸的摊主,他的父亲陈某和母亲王某均扮演消费者“做托儿”。每到有人问价时,陈某就会上去扮演消费者,边挑选鹿茸边跟受害人推荐鹿茸如何如何好。当受害人感觉太贵时,陈羽就会拿出一把改锥威胁陈某,陈某装作很害怕,连忙说掏钱买,这样受害人也就会乖乖掏钱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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