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13时20分,一个小伙子就向公安沙坪坝分局报警,吐槽自己在乘坐公交车时被一条狗咬了,狗主人不愿承担责任。而不承担责任的理由,就是狗主人觉得自己的狗乖惨了,不会咬人。据了解,报警的小伙子姓张,当事宠物狗的主人姓王。刚刚来到现场时,民警发现:报警人小张与怀抱花狗的中年男子王某,双双站在公交车站安静等待。 按照小张的说法,自己刚才在双碑站上车,搭乘237路公交。上车后,他便坐在王某旁边的空座上。当时,王某怀抱着一条宠物狗。没想到,公交车刚刚启动不久,中年男子王某的狗就突然咬了小张的左手大拇指一口,随后咬了小张的T恤。 面对这种情况,小张并没有要求经济赔偿,只希望王某立即带他到疾控中心打疫苗。然而,中年男子老王立即反驳,说自己的狗从来都不乱咬人,刚才也绝对没咬小张,小张完全就是“扭到费”。说着说着,二人就争吵起来 报警人小张坚称自己被宠物狗咬了,当事人王某拒绝承认狗咬人。那么,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呢?由于公交车早已离开,二人也不记得公交车车牌号,所以要找目击证人,并不大容易。至于物证方面,民警仔细查看了小张的左手大拇指,发现确实有一处绿豆大小的皮破了。
鉴于这种情况,民警告知老王,二人素不相识,小张不会无缘无故为手指破一点皮赖上老王。如果真的是被狗咬了而不及时就诊,后果谁也没有办法保证。 在民警的劝说下,二人双双同意先行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然后一起到疾控中心就诊,让专业的医生来判断小张的手指是不是被狗咬了,进而选择打不打狂犬疫苗。 民警提醒:带狗外出到公共场所时,狗主人应时刻看好自己的宠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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