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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海归女孩8000万买上海一历史保护建筑后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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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17:2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有媒体曝光了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完全拆毁,改建为一处貌似现代风格建筑的消息。记者今天了解到,静安区已经介入调查,并要求业主对建筑进行复建。

这处被拆毁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位于巨鹿路888号内,目前这里大门紧闭,院墙有一人多高,内部建筑被全部用绿色网罩包裹得密不透风,从马路上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但有媒体曝光,原来的历史保护建筑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基本荡然无存,业主还在原址上盖了钢筋混凝土的貌似现代风格建筑

从涉事建筑北部向南望去,房屋原始风貌已荡然无存,满眼尽是现代金属结构。

记者今天从多方了解到,此处建筑几年前被一个私人业主以8000多万元价格买下,这个业主为一个90后海归女孩,其母亲在对这处工程进行照看。目前,静安方面已经介入调查,责令其立刻停止修建新建筑,并对老建筑进行复原。

巨鹿路888号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在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其所在的建筑群(巨鹿路686—892号),为英式花园住宅,砖木结构,1930年建造,共12幢,沿路排列,南面设大花院,北面有小院。单体为假三层,红瓦坡顶,三角形山墙露木构架。有资料显示,这处建筑群为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邬达克成立邬达克洋行后所承接的第一个项目。邬达克在上海留下很多知名作品,有国际饭店、大光明电影院、市三女中等。从1918年到1947年,他在上海接手并建成的项目不下50个(单体建筑超过100幢),其中25个项目被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近年,上海私自拆毁历史保护建筑的事情并非没有,但如此影响之大的事情比较少见。”上海交大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曹永康说,在处罚上应认定其违法,不能用复建本身作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拆毁历史保护建筑,违反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如果新建建筑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那么还违反了《上海城市规划条例》。

记者查询这两个条例,看到有这样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根据《上海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能没收实物的,按市场价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或者没收后仍未完全消除影响的,处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如今,老建筑已毁,复建是否可以挽回?在曹永康看来,所谓复建其实是个伪命题。“为了保持历史风貌区的统一性,对此处进行复建未尝不可,但复建就是重建,造好的建筑是仿造的或者叫赝品,与原来历史建筑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

毗邻涉事建筑西侧的房屋,展现了巨鹿路888号附近老式建筑群的风貌(画面右侧老洋房系正常维修)。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位业主进行产权交易时,应该收到过相关部门出具的历史保护建筑告知说,明确告知此处为历史保护建筑,如果需要修缮、改动建筑结构等,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更不用说拆毁了,这样的行为是绝对不被准许的。所以,业主这一行为,实在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尽管这处建筑被高高的大门和围墙围住,里面又有网罩包裹,从巨鹿路上看不到此处建筑内部情况,但有周边居民告诉记者,拆毁建筑与修建新建筑已经有几个月时间了。日前,有细心网友绕到了建筑背立面拍摄到了其内部情况,这位网友通过微博向媒体透露了这些图片,才引起媒体关注。


从涉事建筑南部观察,这一角度已被绿色纱网全部阻挡。

“无论是改动历史保护建筑或者新建现代建筑都应该向相关部门报备,但是在被网友曝光前政府部门似乎毫不知情,政府肯定是有责任的,而这个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到底是哪个环节问题。”曹永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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