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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对套餐“限量又限速”应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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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9:2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朱永华

近来,三大运营商纷纷推出“不限流量”套餐,如中国移动推出了“任我用”,中国联通推出了“冰激凌套餐”,中国电信则有天翼不限量套餐。记者注意到,这些所谓的“不限流量”套餐,其实附加了很多使用条件,用户当月流量使用量达到某一个数值后就会限制其网速,部分套餐还会限制单月流量使用上限,可谓是“限量又限速”。(6月9日 中国新闻网)

按照我们普通消费者的理解,所谓“不限流量”套餐,也就意味着“包月”或是“包年”,只要付出该套餐的费用,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手机上网,再不用担心时长、流量超标的问题。事实上无论是宽带包月,还是去消费自助餐,也都是采用这种模式。然在三大运营商推出的“不限流量”套餐中,不但实际上是“限量又限速”,甚至在流量消费过大的情况下还可能遭遇“断网”,这就意味着三大运营商推出的所谓“不限流量”套餐,完全就是一种带有“欺诈性”的营销策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这种实际上的“限量又限速”,三大运营商并没有向消费者提前告知,这无疑更显得有失“厚道”。

尽管“不限流量”套餐实际上是“限量又限速”,但对于一般正常用户而言,也基本可以得到满足并享受到“畅游网络”的惬意,但在办理该项套餐的用户中,不排除有更多消费者就是冲着“不限流量”的目标而做出的选择。而在实际运用中,也会因为相信商家的“不限流量”,而造成流量消费过大甚至长期不间断使用4G观看或下载视频。虽然这种行为和消费方式不值得提倡,但这却是消费者应当享受的自主权利,既然商家推出了这种“不限流量”的消费套餐,既应当对消费者群体有这种预期,更需要满足这些“大流量”群体的消费体验,无论如何使用,运营商家都不应该对其有所限制。正如餐饮业推出的自助餐一样,不能因为遇到了某些“吃货”和“大肚汉”,就对其取餐数量进行干预。

尽管“不限流量”套餐在实际运行中“限量又限速”并不是三大运营商的特例,报道显示,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外运营商推出的“不限流量”套餐也是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三大运营商就可以坦然进行“参照”,既然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承诺“不限流量”,暗地里却对消费过大的用户进行流量、流速限制甚至断网,这不但缺乏诚信,有悖公平交易和损害套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其“限量又限速”没有对消费者提前作出告知,更涉嫌欺诈消费。三大运营商应当就“不限流量”套餐存在的“限量又限速”问题,给社会公众一个公开透明的解释与说法。

其实,三大运营商长期以来在营销策略中对消费者不断“挖坑设陷”早就不新鲜,在国家强力推进“提速降费”进程中,运营商采用套餐销售来“算计”用户更是处心积虑,表面上看,运营商推出的任何一项套餐都是在惠及用户,但实际上很多套餐销售都是铺满“陷阱”,这也是为什么一次次“提速降费”,消费者感受却不甚明显的主要原因。就事论事而言,如果是一般的普通商家出现这样的欺诈消费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势必会对其依法作出严厉处罚,但对于这类国企巨无霸的“店大欺客”,监管部门似乎也有些无所适从,以至于让三大营运商对地方监管少有敬畏,并不像普通店铺企业那样对市场法规有所顾忌,才会明里暗里对消费者处处“设陷”。

很显然,在“不限流量”套餐中“限量又限速”,既不是技术上的缺憾,更不是无意而为之,即便是局部网络流量使用量过大,出于保障其他用户体验的考虑,这样的理由也未免过于牵强,因为各运营商在对“不限流量”的套餐设计中,都是基于用户在流量使用超过一定数值的基础上进行限量、限速,说白了,就是对使用流量过大的某些套餐用户故意采取的限制措施,全然没有考虑更多用户虽然也付出了“不限流量”套餐费用,但实际使用流量并没有突破所交费用的上限,也就是说三大营运商在从更多套餐用户身上获取利润的同时,又要防止在极少数流量使用大的用户身出现“赔本”,用坊间的话说,这是“沟里河里都不放过”。完全就是一种极端狭隘的自私自利行为。

不能因为外国有,我们就一定跟着学,更不能只跟着外国企业学赚钱之道,而忽视我们的国情乃至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国企“巨无霸”,首先就应当成为恪守公平交易和遵纪守法的标杆。显而易见,三大运营商的行为,已经涉嫌误导和欺诈消费,在期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的同时,三大运营商似乎更应当出来“走两步”,给社会公众一个合情合理又坦诚的解释与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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