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5679|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要你一条腿!”你卖不卖?

[复制链接]

42

主题

41

帖子

1186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6 11:0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你一条腿!”你卖不卖?

      首先声明,笔者非“标题”党徒,打出如是标题,一非无中生有,二非为博眼球,而是笔者亲自收获于一个电话,列位路过同胞幸勿惊悚惶恐。


      双节长假,举国欢度。笔者“先觉”到国人井喷出游,可能更甚往年的人多为患车堵成灾,于是放弃了高速免费大餐,窝在家里充当“宅神”安享清闲。102日上午9时,我正在电视机前为那些被堵在路上赏月的游子心生同情时,突然接到一个来自辽宁盘锦的陌生人的电话,电话里听得出是男声,东北口音。来电问:你是谈先生吗?我本能而习惯地答“是”。对方得到了确认后接着说:我叫王强(音),江湖上大家叫我强哥。我在深圳有堂口,你得罪了人!我们接到老大的指令,要买你一条腿……两条道路由你选择。我见来者不善语言险恶,知道是黑道行径,便立即怒斥对方,谁知对方修炼有素有备而为,恶语连发好一阵子才挂机,何其猖狂!一看来电显示:13700072437


      其实,此类事情早已为然,相信但凡使用手机、电话的人都不免同样经历。三个月前,深圳一位退休领导接到类似电话,弄得心惊肉跳生活失常。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涉黑为业,以黑为生,他们以形形色色的“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坐大成势,祸害社会,大有叫板大气候的气焰。在其所有违法犯罪活动中,较普遍的是利用现代通信工具,或是设计圈套,用欺骗手段让受害人掉入陷阱,或窃取受害人信息,实施诈骗,或是干脆危言恐吓,迫使受害人就范。常见的有给你发来中大奖的“喜讯”,诱你一步一步不知不觉中走进了连环套,最后乖乖交出天价学费;有时冷不丁给你发来限时去领刑事传票的通知,让一些患有“暗病”的人惊恐不已,甘心退财消“灾”;有时被告知你的银行账户划走了大额资金,迫使户主六神无主,气急败坏,被迫“大方”求情,要是恰巧遇到了来不及洗钱的主,更是黑道人的一大惊喜;有的索性来个血腥味通知:要是不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来若干银两,兄弟们将在若干天内保证卸掉你的零部件,或大腿,或耳朵,或……,而暴力威胁或许最有“威力”。据说华人首富李嘉诚的儿子曾经被“道”上绑架,活生生被讹去了几亿港币。重庆且不论换帅的是是非非,但在打击“黑社会”广为人知的那些故事,能否说明了过去,还演示了当今?


      公民对不良信息有拒绝的权利,对非法恐吓至少有举报的义务。于是,我于103号到我居住地派出所报警。值守民警听完了我的举报,开导我说:不要理他,这类事情太多了,像你这样的电话,我们有时也接到。无奈,我只好将来电号码抄给了民警,知趣地告别。


      黑社会得势横行,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复杂的社会背景。如果说法轮功是邪教,那么黑社会应是毒瘤,这毒瘤直接威胁并加害于国家、社会和百姓。法轮功在国内能被打得爬不起来,顺应人心,这黑社会咋日益嚣张?要是黑社会没有克星,老百姓只有求黑社会手下留情了!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25#
匿名  发表于 2012-10-6 15:52:40
要是黑社会没有克星,老百姓只有求黑社会手下留情了!


何其悲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24#
匿名  发表于 2012-10-6 16:07:05
应该没这么胆大吧?估计就是恐吓一下,真敢动手,国家机器早把丫碾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23#
匿名  发表于 2012-10-6 16:24:20
这帮人当真是目无法纪,气焰熏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22#
匿名  发表于 2012-10-6 19:42:51
俺这条腿又粗又硬,后面有国家撑着,不信你砍得下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21#
匿名  发表于 2012-10-7 10:22:43
朗朗青天下,还有王法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红杏爬墙 该用户已被删除
20#
发表于 2012-10-8 10:58:2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电风扇 该用户已被删除
19#
发表于 2012-10-12 20:59:1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主题

41

帖子

1186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86
18#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1 11:46:40 | 只看该作者
叹!!!人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侠之大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17#
发表于 2012-11-21 20:01: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