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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减肥假药在网上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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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0 18:5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丨澎湃社论

近日,湖南娄底警方破获一起重大假减肥药案:大山深处一个黑作坊一小时能生产1万粒假减肥药,一粒成本不足1毛,利润率却高达9000%,超过贩毒。此案通过类似传销的严密组织,隐匿身份,层层分销,涉及十多个省市,案值上亿。不少以为买到了外国的“减肥神药”的女孩子,可能就是这种假药的受害者。

更要担心的是,假药正在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打着微商的旗号搞“微传销”。这个假药的分销动向,值得高度警惕。

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再以“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作为入罪条件,之后两高司法解释中也对制售假药明确实施“零容忍”。因为西布曲明对人体健康的严重损害,早在2010年,中国就明令禁止使用西布曲明,药里含有西布曲明的,就是“假药”。

但是,“微传销化”叠加一些减肥者对“假药”的明知故买,使治理以西布曲明为代表的减肥假药的问题更为复杂。

首先,减肥本身的社交属性,让假药在微商平台上如鱼得水。很多“微商”就是通过在朋友圈不断晒A4腰照片、发表蛊惑性文章,宣传所谓“小绿”等含有西布曲明的假药减肥效果有多好,实现对“客户”精准收割。

其次,假药“微传销化”,借着互联网跨地域的优势,正在迅速扩大规模。娄底案之前,苏州警方刚刚破获了几乎同一模式的减肥假药案,案值也高达千万元。

第三,西布曲明被列为禁药以后,反而让其在违法的减肥界变得“奇货可居”起来。个别减肥者(特别是年轻女性)明知一些减肥药是违禁假药,却“拼死吃河豚”,不惜以伤害自己的健康为代价来服用此类假药。职能部门应做好科普工作,不能让西布曲明成为减肥的灰色地带。

既然假药上了网,就必须动用网络力量,线上线下协作发力。这次娄底减肥假药的破获,源于去年阿里巴巴发现在湖南地区有一款名为“小绿”的减肥药在网上销售,将这一条违法线索推送给湖南警方。这说明,各大电商平台、信息企业要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能自扫门前雪,打击网络假药犯罪,需要监管关口前移、警企合作、让大数据发挥威力。

非法减肥药正在成为一门“大生意”,动辄案值上千万、上亿元。源头的西布曲明管控,上游的非法减肥胶囊的制造,中游打击假药的网络营销,下游治理非法减肥药的寄送,以及对于西布曲明的科普宣传,都需要食药、公安、网信等职能部门以及电商平台、通讯工具的全面发力,不能让减肥假药在网上逍遥法外,必须落实“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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