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1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费还可打折吗?

[复制链接]

107

主题

621

帖子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5933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30 17:5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据该曝料人称,因为预缴折扣率较大,很多新入学硕士研究生都预缴了学费。该曝料人还称,这样的学费打折信息是通过辅导员再到班长口头传达的。该校为一所公立的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中国青年报9月28日)

  高校收费,在国人眼中是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核的,不能说一点水分也没有,但至少不能像菜市场买菜一样,你说一元我给五角。总的一点,是经过缜密的计算得来的。也就是说,可压缩的空间十分有限,想“打折”更是没门的事。

  然而,黑龙江某高校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方法不但让人觉得好奇,而且还让人生出许多疑问和联想:高校收费是不是乱象丛生?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其中的利润空间究竟有多大?是否以敛财为目的?等等。公众的想象越丰富,疑问就会越多。

  高校是国家的,是为国家培训人才的,因而收费就不能随心所欲。如果像菜农卖菜一样,那不就成了私人的高校吗?高校也是垄断资源,要学知识如果不进高校又能去哪儿?所以,收费必须由政府部门把关,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过国人的承受能力。但从黑龙江某高校收费的情况看,其中的水份太大。比如说,缴清学制期学费,可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打折之后,学校还有利润可赚,其中还有多少水份可以挤压?研究生教育是否成了某些高校的暴利行业。确实值得追问。

  高校收费也不是无法可依,比如,《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由此可以看出,黑龙江某高校的作法不但严重违规,并且涉嫌违法犯罪。因为急于收费的目的就是想挪用和挤占,挪用和挤占都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然学校的作法就无法解释。

  高校打折收费是一次警钟,有关部门应该闻风而动,要对所有高校收费进行拉网式排查,看一看到底有多少“猫腻”。只有为其拴上制度的笼头,才不会在谋利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