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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狂刷400万购物?家属:她确诊癌症后花了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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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09:52: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3日晚上
  成都一女子在王府井购物中心
  “携重金”购物的图片
  在朋友圈疯传
  ……
  爆料称:“一女子在成都王府井狂刷400多万,整个商场的人为她一人服务,柜员排队帮她刷卡付款,保安拉起警戒线!据说是和老公吵架心情不好。”
  随后,什么豪掷400万、不试穿直接买、导购纷涌而至等多个版本也在网上流传。
  甚至不少自媒体也跟风发布了“成都王府井商场,一位粉红姐姐豪购商品,狂刷400万”等相关文章。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24日
  成都商报记者从当事人(购物女士)
  直系家属处核实了解到
  网传的全部都是不实消息!




  真相是:
  女孩子从小身体不好,23日拿到检查结果 ,确诊脑癌 ,拿着额度15万的信用卡去王府井消费,实际只消费了5万。
  在购物过程中被众人围观,而网友在没有搞清楚事实的情况下,擅自拍摄、转发图片和视频,并擅自添加不符合事实的评论。
  据家属透露,由于网络事件的发酵,女孩情绪很激动,一直找不到人 ,中间只肯接一次电话。
  女孩身体一直不好,且因为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有自杀倾向。目前家人已经报警。
  “ 24日当天好不容易接通一次当事女孩的电话,她说只要网上那些(不实)消息删了,她就可能回家。她妈妈打电话都打哭了,我们作为朋友也在尽力安抚她(妈妈)。”知情人透露。
  知情人说,对于网传的与丈夫吵架,以及花费400万,均为不实消息。“这事对当事女孩和家人造成特别大的影响,现在网上还在不停转发,所以我们特别担心,很多自媒体号我们都有私信联系,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先去买东西购物,再就没看到(失踪)了。”一位知情人透露,购物后,当事人周围朋友告诉她,朋友圈、微博很多人在转发,“当事人很害怕,就不知道躲在哪里去,就没有回来了。”
  女孩家属希望通过《成都商报》向广大网友呼吁,删除新浪微博、微信等网络图片、文章、视频,不信谣不传谣。
  导购:几乎所有柜台都接待了
  微博发酵一夜后,第二天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了位于科华路上的这家王府井购物中心,并走访了多家店铺。多名导购均表示听说了此事,确认23日有一位女士来购物,很火,“具体金额不晓得,但网上都传遍了。”
  根据现场图片上的线索,记者找到该女士消费的其中一家化妆品专柜,不过工作人员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直说不清楚,“不要问我,我昨天没有上班。”
  但她表示,自己有同事接待了这名女子,“几乎所有的柜台都接待了她。”
  同样出现在女子购物袋图片中的另一个品牌是刀具和厨房用品,工作人员表示,该女子购买的该品牌的锅和刀具是在四楼的专柜消费的。
  而在二楼的一家衣物店内,导购告诉记者,该女子的确来过他们店,尽管当班的导购已经休息,但她们了解到,该女子在店内消费2万多元。
  “我们开店没多久,这是最大的单笔消费了。”同时她们也透露,不担心该女子退货,“她把衣服的吊牌都剪掉了的。”
  商场:已告知顾客退货规则
  24日上午,成都王府井购物中心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声明,“昨日发生的顾客购物事件均是谣传,事实也与谣传完全不符”,并表示“成都王府井也不会以该事件做任何商业炒作”。

  记者联系上成都王府井的相关负责人,她向记者介绍,该女士是当天下午4点后到店,“她是其中一品牌化妆品的会员”。她表示,商场注意到其大手笔消费后,曾有工作人员主动上前劝告其理性消费。
  另一方面,“有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专柜导购将顾客消费的现场情况以及图片发到网络上,我们正在梳理并要求删除。”
  目前购物中心已经和顾客的家属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了对方退货规则,“售出商品无质量问题,经确认保持原样(未开封、不脏、不损、包装附件齐全、未经使用、不影响再次出售),可在购买之日起30天办理无忧退换(另有约定及特殊商品除外)。”她向记者表示,商场会根据顾客的需求配合退货。
  对于顾客剪吊牌的说法,这位负责人未予以证实,不过她也表示,剪掉吊牌的商品的退货,“我们需要和品牌方协商,确认是否影响二次销售。”
  至于这名顾客的消费金额、健康状况以及是否会来退货、为何会有这样大手笔消费,上述负责人表示由于涉及顾客隐私因而不便透露。
  律师:传播诽谤、侮辱他人信息 要承担民事责任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消费,商场方并无劝告的义务,另外退换货也是按照一般的退货原则进行处理。
  他认为,如果周围的人对当事女子拍照并发到网络上则涉嫌侵犯肖像权,“是否侵犯隐私权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只发了匿名的消息、未暴露她人的姓名肖像等,则不一定侵犯隐私权,但他也强调:“稍有不慎就有可能。”
  而在网络上转播这些信息,如果涉及到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侮辱他人等,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商场没有法定的劝告义务,道德层面上可以进行提醒。”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法律上没有冲动消费一说。
  另一方面,他认为,现场其他人拍照并上传至网络,“如果是涉及到消费者本身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则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而网民在不知道真实情况下,散步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实际上已经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播的数量比较多的话,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如果这样一些信息导致了该女子发生意外,可以向散播信息的人追究相应责任。
  在网络快餐时代
  造谣成本越来越低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擦亮眼睛
  对谣言say no!
  不要让谣言伤害到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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