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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议婚事男方没来 女方家人跑去男方家打砸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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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4:4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商议婚事男方未到场 “丢面儿”的女方家怒了
  一家人跑到男方家中打砸 一时之气触犯刑法
  本报讯(记者 李兵)本是一双欢喜亲家,却因一时气愤导致一方鲁莽行事,事情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让自家三口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实在不该。10月30日,记者从藁城区法院了解到近日审结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法院的判决让当事人后悔不已。
  家住藁城区某村的王明(化名)育有一儿一女,一转眼女儿已到了成家的年纪,但她的恋爱情况却一直是王明的一块心病。由于不同意女儿与男友的婚事,虽然男方家人多次向王明家提亲,但均被王明拒绝。
  随着时间的推移,坚持自己心意的女儿最终说动了自己的父亲。为此,王明与男方约定,5月15日这天,男方家人到女方家里商议婚事。不成想到了当天,王明一家人左等右等,愣是不见男方家人出现。这下子,丢了面子的王明发了怒。
  当天20时30分许,气愤的王明带着妻子李某、儿子王某来到准亲家的家中,二话不说分别手持木棍将男方家的家电、家具等物品砸坏后离开。经相关部门价格认定,男方家中被损毁物品总价值6624元。事情发生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男方家人对王明等人的做法表示谅解。
  藁城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明等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明、李某、王某三人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且当庭自愿认罪,法庭对三人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决,王明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其妻子李某和儿子王某均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各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判决后,王明等三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已经生效。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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