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因犯有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而在他曾任职的蓬安县有个传说:邹平当县长时,时任县委书记开会中批评某县领导过年过节背包在县委到处转,希望大家给他钱。虽然针对邹平,却被回击道:“书记,你吃肉我们还是要喝口汤撒”。
这是个当地传说,更是个笑话,一个官场上领导班子间“吃肉喝汤”式利益分赃的笑话。无疑,随着邹平案情逐步披露,官员腐败众生相中又多了一个奇葩的样本。不过,这突出反映了一种扭曲的官场攀比心态:“你官大你贪,我官小我也贪;你贪大的,我贪小的;你在利益链上游,我在利益链下游”。
十八大以来,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揭开了众多“老虎”“苍蝇”的贪腐嘴脸。除了外因,一些落马官员的腐化堕落还有特定的心理因素。有人曾说,官员贪腐恰是在错误心理驱使下做出的错误行为,甚至总结了6种贪官的错误心理,即矛盾心理、“公平”心理、无奈心理、恃强心理、攀比心理和侥幸心理。这种“心理归因说”虽不尽全面,也道出了个中原委,不少官员在自己忏悔录中提到诸如“羡慕”“不平衡”“看不了别人富”等,都是心态异变的表现。
这其中,官员攀比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官商攀比,当官相对清贫,工作和生活中接触到不少有钱人,自尊心爆发、心理失衡,为满足消费欲望而不惜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二是上下攀比,“上级不正下级歪”,班子内权势大小、资源多寡、利益占有等方面的攀比危害更大。前者显然有悖于习近平总书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告诫;后者则凸显了政治生态对官员的影响,“喝汤的”公开叫板“吃肉的”,腐败是不是成了当地当时的官场游戏规则呢?话又说回来,这种贪腐共生的恶性逻辑下,不仅“当官发财应当两道”会被抛弃,以职务大小比附贪腐大小也更显“坦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毋庸置疑,官职大小应该与责任担当成正比、与为民能力成正比、与务实程度成正比。从这个意义上讲,“吃肉喝汤”的腐败逻辑不仅该休矣,党员干部更应在法治框架下以实际行动构筑起“勤廉担当”的干事逻辑,否则任其发展,只会走上一条落马不归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