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博称,山西朔州朔城区第七中学要求初三年级班主任“摸清”学生家长任职情况,副科级以上的要登记上报。4月30日下午该校有关领导对此回应称,是执行的教育局要求,并不是只有该校进行这项工作,是为了防止有干部滥用职权给孩子考试加分,并不存在“给高干子弟加分”情况。该区教育局领导随后表示该举不妥,易引起误会,将立即叫停这项工作,以其他合理方式防范干部为子女考试作弊情况。(澎湃新闻4月30日) 虽然表示叫停,但称以这种方式防范有干部滥用职权给孩子考试加分,难免让人产生质疑。果真如此的话,根本用不着学校和教育局进行登记,由教育局会请组织与纪检部门,对各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孩子今年参加中考有滥用职权进行徇私舞弊之虞者予以统一告诫就是了,学校与教育部门要做的,只是严格把关、坚决抵制干预和对所有考生都一视同仁。 相反,其他系统的官员,尤其像正科、副科这种连芝麻官都算不上的基层部门工作人员,而不是区领导或教育局领导,根本不可能凭职务对教育系统官员发生影响,让其给孩子加分。要求对家长是副科以上级别的考生都统计上报,不但不能让人相信是为了防范舞弊,恰恰让人怀疑按父母是副科、正科、副处、正处等级别给予不同层次的加分、“照顾”。也难怪会引起网友“给高干子弟加分”质疑。 不仅如此,其他系统的正科、副科类的芝麻官,因无法通过职务对相关教育部门人员发生影响,如果确实能以舞弊的方式让孩子得到加分,实际上是通过私底下的关系而非因为工作或职务原因。既然这些人员能私底下与教育系统官员发生不当关系,导致舞弊,就不能排除有钱的人、与教育官员身为同事的工作人员乃至普通教师等人,也同样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舞弊、给孩子加分。仅防止“给高干子弟加分”而不防止其他人员的舞弊情况,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让人怀疑还存在很多漏洞。既然如此,是否还应统计谁的父母是教师或者在教育系统,谁家有县领导级别的七大姑、八大姨,谁家的财产在五百万或一千万元以上…… 总之,如果目的正当就应当注意采取合法、正当的手段,必须注意手段与目的的相称性,合法正当的目的也必须通过合法正当手段来实现。反之,像统计家长职务、家庭财产类的做法,不仅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也难免因为职务高低、财产多寡而让人怀疑背后存在区别对待、目的不正当问题。通过该事件引起的“给高干子弟加分”的质疑,不仅上级教育部门有必要介入该区今年中考、切实防范招考舞弊,也提醒各地部门注意正当手段与措施问题,别再犯统计父母职务信息、家庭财产信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吴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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