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裕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了四名当地出租车司机。他们涉嫌利用驾驶出租车职业之便,介绍、运送嫖客。 据《安徽商报》微信公众14日报道,犯罪嫌疑人荣某某2019年7月以来因无固定职业,在当地一麻将馆打麻将,结识梅某某和张某。梅某某和张某长期在足浴房从事卖淫活动。 荣某某在张某卖淫活动中受雇,为其提供望风放哨服务,对卖淫违法活动逐渐熟悉,萌生了以此牟取利益的想法。 荣某某8月6日租赁了一套房子从事卖淫活动,由荣某某、梅某某二人共同打理。黎某某负责接送嫖客,雷某某负责望风放哨。 在此过程中,荣某某通过朋友赵某、同案嫌疑人梅某某等人介绍,先后招募妇女在该出租屋以及城区部分宾馆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并收取400元(人民币,下同,77.64新币)至600元不等的嫖资。 为了广招客户,荣某某9月建立了微信群,以“发红包”的方式通过自行添加和相互介绍,拉取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某、陈某某、黄某、彭某某等70余人加入聊天群,并在群中发布招嫖信息。以“介绍嫖客发生性交易成功后,支付50至100元不等的介绍费”为诱饵,利诱出租车司机招揽嫖客,将嫖客送往窝点门口的公交站台处。荣某某、黎某某二人则负责接送嫖客前往事先商量好的地方进行交易。 裕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今年10月接到举报,侦查后将荣某某、梅某某等人抓获归案。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荣某某、梅某某、黎某某、雷某某四人租赁房屋、招募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李某某、陈某某、黄某、彭某某在组织卖淫犯罪中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嫖客实施嫖娼违法行为,涉嫌介绍卖淫罪。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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