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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局长吃住行游都靠民企“赞助”不算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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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01:33: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企业财务报销单据上,经理批示位置有王志山的签名。


近日,新华网江苏频道接到投诉称: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副局长王志山涉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吃、住、行、游靠民企一剪梅“赞助”。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至今未受理此案,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也称证据不足”,一剪梅员工郑强(化名)说,一次次举报均石沉大海后,他们把向媒体投诉视为拯救企业的唯一出路。“一剪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志山贪污受贿”,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处理此案的工作人员称,王志山的行为只能算是“稍有不妥”。(2014,7,2“新华网”《曝江苏淮安一局长涉贪腐吃住行全靠民企“赞助”》)


看完这则报道时,没想应该作为反腐倡廉“主力军”的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工作人员,竟给了“一头雾水”:局长吃住行游竟可都靠民企“赞助”?由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副局长王志山亲手签字的单据不作为证?“一剪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志山贪污受贿”?“王志山的行为只能算是‘稍有不妥’”?群众“一次次举报均石沉大海”?且这样的事,群众只能“把向媒体投诉视为拯救企业的唯一出路”?在反腐败强势推进、“老虎”“苍蝇”纷纷被打被拍的今天,竟出现了这样的怪事,谁能作解?该作何解?


看来,要靠他们“自己人”来采取反腐行动,是不可能的事了。既如此,不妨将局长大人留下的劣迹,来一个一一展示。


车牌为苏HK6330的上海大众轿车,是咋回事?以每月3500元的租金租来的车,从租赁之日起一直由王志山使用,是咋回事?苏HK6330的上海大众轿车车主为朱小敏,而送修人与联系人均为王志山是咋回事?王志山与朱建波等一干人等,前往上海世博会旅游数日,挥霍公司财产14433元,是咋回事?朱建波陪同王志山在北京旅游数日,开支7423元,航空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生效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被保险人为王志山,是咋回事?王志山在一剪梅及相关企业万得宝账户上报销了汽车修理费7500元,加油充值卡2万元,是咋回事?王志山签单的曹三龙虾馆就吃喝了4600元,是咋回事? “新华网记者在翻阅一剪梅和万得宝的财务报销账单时发现,诸多单据上经理批示签名均为王志山”。请问这又是咋回事?如果说群众举报,是与企业负责人有仇而牵连了局长大人。那么请问,新华网记者与局长大人素不相识,不会讲话不实事求是吧?对此又何以解释?


够了够了,不必再往下一一例举了,仅就“政府官员的签名为何会出现在民营企业的报销单据上”这样的质疑,已经说明一切。只不过我想问的是,这家民企究竟欠了局长大人什么?何以得用吃住行游全部“赞助”?其答案究竟在哪里?


答案自然是有的,不就是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成立工作组介入处理企业事务”时,局长大人身居副组长要职,“将之前从该企业辞职的职员朱建波选举为工会主席,并罢免了赵登平董事长职务,同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建波为董事长?不就是在“2010年,董事长朱建波在王志山等政府官员的协助下将企业申报破产”时,局长大人帮了大忙?不说明正是因为如此,朱建波才将局长大人像“祖宗”那么“供”起来?谁敢说后来发生的所有怪事,不与他们之间从此时此该所发生的“权钱交易”有关?


我注意到在报道中有这么一则二级标题,即“怪象三:纪工委从未主动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却称证据不足”。正因为如此我想问,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因何如此?何以连情况都不去了解就下此结论?这里面究竟有啥“猫腻”?


谁说局长吃住行游都靠民企“赞助”不算贪腐?在我看来,答案怕只有三个:要“么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一向有“不作为”的弊病,或者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么这里“官官相护”成风,所以才“老方一帖”;要么让“举报一次次均石沉大海”者,是朱建波和局长大人的“同道中人”。舍此还有别解?


咋办?很简单!新华网的记者同志们辛苦一下,死死盯住了!我就不信,就这么盯着,就这么往深里究,这位局长大人就不是个贪官?!我就不信,此事就一定不会“拔出萝卜带起泥”?!如若有人不信,咱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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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猫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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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威武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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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猫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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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亮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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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伞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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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害怕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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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望月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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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风扇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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