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茂名市纪委监委对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凌培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凌培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工作失职失责,长期放任黑社会犯罪组织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河砂开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凌培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凌培杰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高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凌培杰简历 凌培杰,男,1970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广东高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8月任高州市宝光街道党委副书记 2011年5月任高州市宝光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3年6月任高州市宝光街道党委书记 2017年12月任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2月任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1月10日被免去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第十三届高州市委委员、高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高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来源:茂名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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