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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基层民主向何处去?
春节期间,一些要好的农民朋友来家里做客,大家无拘无束畅谈了农村的发展和变化,热议了党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一致感恩改革开放以来惠农富农的“三农”政策。在称赞许许多多最美村官的同时,也说到了目前农村存在的问题,其中强烈不满的是农村一些地方基层民主的现状,突出的是村组自治形态下选举管理班子的乱象。
从这些“草鞋”朋友的囗中,暴露出选举村组头头的非法现象。一些人为了实现占有权力谋取私利的野心,不惜采取非组织非正当非光明手段,最典型的做法即是强势霸道和金钱贿赂。有的自恃宗族势大,拳头强硬,抱团组成帮派,以欺压威胁为能事,迫使群众违心投票;有的以金钱为诱饵,向选民贿以红包,以交易形式买取选票。笔者自以为“忧国忧民”,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聊到此事,却惹来一阵哄笑,纷纷讥讽 笔者迂腐无知,原来此类黑暗在农村早已见怪不怪并习以为常。
那些得逞的人以冒充大多数为名,以掌握权力作势,认钱不认人,讲利不讲义,为少数人服务,甚至违法违规肆意腐败。他们把所在的村组当作一己的势力领地,从来不会一心为公为民办事,绝不可能指望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是热衷于自家的暴富和小圈子的利益。
据说一个村位于县城近郊,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地利优势,可惜理想的发展条件难以得到利用和发挥,长期以来劳力外流,田地撂荒,村里江山依旧,群众贫困至今。究其原因,原来十几年把控村里大权的是一个村霸,曾经作案潜逃,后来运用种种手段,混进党内,上欺下压,兄弟联手诉诸拳头,居然稳踞村官首席毫不动摇。大权在手,不惮作恶。他曾强占集体土地私建商住楼,盗用村里名义承揽政府廉租住房建筑工程独吞暴利,出售公用地段修建下水道敛财,骗取国家相关农田基本建设补贴及发展经济专项资金私分。有另一个村,天高皇帝远,法外地自偏,有人为了争夺村委权位,“慷慨”出手,用人平三百元红包买断选票,成功当选后,只拨自家如意算盘,哪顾乡亲贫病生死!两年前,一村民因无辜遭受刑事犯罪所害,造成重度伤害,经抢救治疗为一级伤残,现为植物人状态,老婆出走,留下三岁女儿。案件始终,受害人未获分文医药费和任何赔偿,虽经申请,亦未得到丝毫司法救助,如此深陷绝境的村民,村官对其却冷若冰霜拒之千里。经多方哀求,才仅仅恩赐了植物人一份低保,那个有农业户籍的三岁女孩却被社会狠心遗弃,至今流落在低保门外,不知靠谁发慈悲给予救命之恩?为民造福的村官在哪里?
并不缺失的是,共和国早已为农村社会立法,除了全民共享的各类法律体系外,还专门为农村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和自治法,为实现一切自治归农民,“一切权力归农会” 提供了法律保障,实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是农村社会自治核心民主形式,直选性民主进程简直比香港还要早到,为的是让农民彻底享有民主权利。然而在现实中,依法保证民主真正落地、有效维护村民民主权益还大有折扣。
有说是一个团队的头头是领飞雁、带头羊,只是好的领飞雁可以领飞雁群成功到达理想的彼岸,坏的带头“羊”或许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在农村基层,正是村民们用神圣的民主选举权选出了不同的领飞雁和带头羊。不是有上级指导和监管吗?形同虚设的监管牛栏关得住窜跳自如的贪猫吗?更何况关得住扑面横飞的苍蝇吗?不难理解,为何华夏大地涌现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最美村官; 也无须惊诧,为什么同时中国盛产老虎一般的苍蝇。笔者认为,没有国徽的村民委员会的牌匾和大印背后,需要道德良知的喂养和滋润,更需要公平正义的照耀和支撑。
那“远古的呼唤”和“千年的祈昐”,应该是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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