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抽检:4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涉酒精度、总糖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抽检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等9类食品7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酒类产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酒类不合格样品分别为,佛山市南海仟悦荟超市销售的标称樟树市鑫瑞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力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东莞市塘厦正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湛江京都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鞭状腰酒(露酒)和蛤力蛇酒(露酒)等,酒精度和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均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资料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另外,资料还显示,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中总糖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酿造不充分、企业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记者:郑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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