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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无疑是中国司法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个刑事案件。
1994年8月10日,康女被杀。公安机关认定康女系被聂树斌强奸杀害。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以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聂树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撤销对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改判有期徒期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
案件程序,历经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审判、二审检察机关应诉和审判机关审判及死刑核准。那厚厚的刑事卷宗,经历了数个环节的检阅考验,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从道理上来讲,应该没有任何瑕疵和质疑。——应是铁案。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一个公民,被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从物理上进行了彻底的消灭。
受害人及其家属,得以告慰;强奸杀人犯聂树斌,死有余辜;聂树斌家属,一辈子接受来自良心和道德的谴责与审判。
或许天不容冤。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0年之后,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王书金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
社会舆论关注。聂树斌家属申诉。再审程序启动。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新京报称,《直击聂树斌案最终宣判丨聂树斌被改判无罪聂父痛哭感谢国家》。我无意感叹聂父的愚昧。聂树斌的死,是司法的结果,是以法律的名义,是以国家的名义。本来,不发生冤假错案是司法的最低境界,现在,在具体的聂树斌个案上,却意外赢得冤假错案事主的诚恳感激!不论是谁,以国家或司法的名义道歉,都会意外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被人仰望。虽然有悖常理,却是现实中的真切存在。
改判的理由,媒体报道的已经够多,再说倒是显得多余。至于意义,官方界定为三个方面:一是有力践行了我们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二是充分彰显了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三是充分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我们无法知道,已经被执行死刑21年的聂树斌倘若在天有灵会对此作何感想。
行文至此,我想到了美国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杀害自己的妻子已是铁定事实,按照参与审判的一名主审法官的话说,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法律没有看到。警方提供的证据,有案发现场辛普森的血迹和毛发,辛普森家中被害人的血迹,以及在案发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发现的同一副血手套,辛普森的卧室中发现的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袜子,这无疑都是指控辛普森杀妻的铁证。但是,警方为使案件铁证如山,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妻子血迹的袜子。结果呢?法庭以一个人不会在同一碗面条里去找第二只苍蝇而是直接倒掉,从而认定辛普森无罪。
程序和人权在司法个案上的具体表现,由此可见差异之大。说的好,远不如做的实。
司法审慎会不会因为聂树斌案有所加强,甚而更广更深意义上有司法价值的突破(实践而非理论),尚不能据此作出乐观的预期。
聂树斌案的改判,确是令21年的蒙冤得以昭雪。至于终极原因,窃以为并非一以贯之的司法体制的自净和纠偏功能,而是司法意料之外的案件真凶的自认。假如没有王书金的落网,假如王书金落网了不承认,那么,谁能还聂树斌及家人迟到的正义?
所以,靠运气的沉冤昭雪,意义不宜估量的过高过大,否则,也有违于实事求是的原则。文/广法天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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