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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野猪成灾:地方政府应尽快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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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1:4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我国农村地区,野猪已成为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同时,在南京、深圳、武汉、杭州等城市里也频现野猪上街,对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面对数量激增的野猪,我们应该怎么办?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官方采取了哪些措施?种群调控应该怎么调?猎杀后的野猪能吃吗?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猪防控专家组成员、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就上述问题接受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他表示2021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已会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国务院相关部委对全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江西等14省(区)开展了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区)已先后成立狩猎队对野猪种群进行调控,最终目标是要把野猪的种群数量降下来,既能够满足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也不至于给农民造成过多的损失。
同时,在野猪等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方面,上述试点地区正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和综合保险业务,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建立野生动物伤人救济补助政策,力争将野生动物对人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王洪杰强调,“对地方政府而言,当务之急是要在依法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的同时,已经建立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的要不断完善相应的制度;没有建立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的要尽快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最大程度减少野猪等野生动物肇事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失和人身伤害。”
野猪种群泛滥成灾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00年前后就有野猪肇事的新闻出现,而近些年野猪泛滥成灾的话题屡见报端,为什么野猪种群突然多了起来?
王洪杰认为,过去野猪泛滥仅发生在局部地区,现在许多地方都出现了野猪泛滥肇事的情况,并且由于过去野猪多出现在农林结合部,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信息闭塞,没有引起太多关注。而现在出现了野猪进城、上街等事件,这使得信息迅速传播,引发舆论关注。
野猪种群为何增长如此迅速?据王洪杰介绍,随着国家加强了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和人民群众保护意识的增强,特别是1996年我国《枪支管理法》实施以后,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收缴了社会上的猎枪,非法猎杀野猪的情况极少发生。加上野猪繁殖速度较快,一年一般产两窝,一窝5只到10只仔,再加上大型肉食动物数量不多,野猪的天敌少,野猪的种群数量比其他野生动物恢复得快。目前,靠自然平衡来控制野猪的种群数量已做不到,所以野猪在局部地区就泛滥成灾了。
“特别是在农林交错地带,野猪春天吃种子,夏天啃苗木,秋天吃果实糟蹋庄稼,造成一些地方老百姓的农作物损失很大,个别地方出现了老百姓撂荒的情况,辛辛苦苦种的庄稼还不够野猪吃的。四川、福建、山西、江西、浙江等省份都出现了个别严重的野猪肇事事件。”王洪杰说。
私自猎捕不合法
面对数量激增的野猪,我们应该怎么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认为,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因此野猪肇事严重的地方政府应尽快制定野猪种群调控方案,并依法对因野猪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给予补偿。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加强对野猪防护的宣传并采取一些物理上的防护措施,减少野猪泛滥肇事对农户造成的损失。
秦天宝认为,还应允许在一些紧急状态下农户采取的自救行为,“如果野猪肇事已经危害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可以做出一定的反击行为,做好自我保护。”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辩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
王洪杰认为,从新闻报道来看,野猪的确对农户的庄稼造成了损失,但农户在防范野猪危害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现行法律制度中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报道中提到农户使用的是夹子或套子,都属于非人为控制的狩猎工具和方法,它有可能套上的是野猪,但如果套上的是其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呢?所以我认为法院量刑处罚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
作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王洪杰对农民有损失的心情非常理解,但他认为防范野猪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害不能套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因为使用的这些非法狩猎工具和方法,这次套的是野猪,下次套的有可能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以农民可以使用围栏、驱赶等合法的设施和方法,一旦发生野猪等野生动物肇事的情况,应该依法向当地政府提出赔偿请求,由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
“现行的法律制度对野生动物肇事是有补偿和救济制度的,不能通过违法私自猎捕这种形式来实现保护自己庄稼的目的。”王洪杰说。
117支狩猎队将对野猪种群进行调控
2017年,原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对野猪种群开展调控工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专门成立了种群调控委员会,其中很重要一个方面就是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的种群调控工作。
但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并不容易。王洪杰说,民间有句话叫“一猪二熊三虎”,意思是野猪对人的危害比熊和老虎都要厉害。因为一般熊和老虎都是躲着人的,人与熊、虎相遇后,只要人不主动攻击它,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易发生肇事攻击人的情况。但野猪有主动攻击人的习性,特别是有些体型较大的野猪长有獠牙,危害性很大,非常危险,曾经发生过多起野猪袭击致人死亡的事件。
现有手段能否有效防控野猪?王洪杰表示,从试点省(区)反映的情况来看,第一,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猎枪猎捕效果最好,但《枪支管理法》实施后,大部分猎枪都收缴了,在控制野猪危害方面就缺少了很重要的工具。第二,现在专业猎人比较少。过去会打野猪的人年龄都大了,年轻人会打野猪的很少,专业的狩猎人员补充不进来,没有形成野猪种群调控良好的运行制度,这也是造成野猪泛滥、调控难的原因之一。第三,现在的狩猎工具相对比较落后。现有猎枪的有效射程仅50米左右,杀伤力不够。在个别农村甚至就靠猎狗把野猪围起来后,人上去拿扎枪刺杀,危险性很高。第四,需要研究开发一些切实可行的笼捕工具,以弥补实际工作中猎捕工具单一、效率不高和安全性低的问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近日召开的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经验总结交流电视电话会上透露,目前,全国14个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区)已先后成立了117支狩猎队对野猪种群进行调控,并对狩猎人员开展培训。
野猪调控的数量如何确定?王洪杰介绍说,首先将考虑野猪在生态食物链中的地位,比如野猪本身也是猛兽的食物来源,在东北等有猛兽的地方,调控的数量肯定跟其他地区有所区别。
“总体而言,要保证猎捕的数量不能大于野猪的自然生长量,能够保证野猪种群正常的繁衍下去。虽然野猪泛滥都在强调它的危害,但同时不应忽视它的生态价值,它作为猛兽的食物来源,是食物链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另外野猪一般会啃食地上一些植物的块茎,有疏松土壤的作用,还能控制林下灌木过度生长的作用。因此不能完全消灭掉它,任何一个物种的消灭都会给人类带来负面的影响。”王洪杰说,种群调控的最终目标是要把野猪的种群数量降下来,既能够满足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也不至于给老百姓造成过多的损失。
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应尽快建立和完善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建立了野生动物伤人救济补助政策。福建将野猪造成经济作物损失纳入农业保险。广东积极探索致害补偿管理制度体系,并推动将野生动物危害补偿纳入林业、农业政策保险制度。山西、河北拟设立综合试点政策性保险经费。陕西将野生动物伤人医疗纳入居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制定了民政救助措施,对野生动物致伤、致害导致居民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实施民政救助。
“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各地落实的情况不平衡,有的地方落实的好一点,有的地方落实的不是特别好,这对老百姓的确会造成损失,影响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王洪杰认为,当务之急,对地方政府而言,要尽快的根据法律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采取不同的救济方法来妥善解决老百姓受到损失的问题。
捕猎后的野猪肉禁止食用,可作为猛兽饲料利用
在多地下发“野猪通缉令”后,不少网友晒出了野猪的烹饪方法,认为“一饱口福”的时候到了!
对此,王洪杰提醒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有的人说过去吃过野猪肉,那是在过去经济贫困的时候,蛋白质来源很少,大家捕个野猪解解馋无可厚非。现在蛋白质来源广泛,已经不需要通过食用野生动物来补充蛋白质了,并且非洲猪瘟等一些疫病发生后,食用这些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猪等野生动物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带来很多隐患。
至于捕猎后的野猪处理问题,王洪杰介绍说,一种是无害化处理,另一种是送动物园作为猛兽的饲料把它充分利用起来。如果是活捕经检疫没有疫病的,可以送养猪场给饲养的猪更换血缘,提高猪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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