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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深圳最新入学要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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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10:0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2022年最新的入学政策要求,深圳多区要求租房家庭在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公办学位时,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各区称呼有所不同)。

另外,深圳多区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也就是说独生子女不再加分。

福田区

2月17日,福田区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

其中强调,从2022年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南山区

3月1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

其中强调,从2022年秋季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2023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有关提醒: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须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学位资格。

也就是说,无论是使用《租赁凭证》,还是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入学,都需要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罗湖区

2月21日,罗湖区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

其中强调,从2022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独生子女加分取消。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入学的(无合法产权),需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宝安区

2月10日,宝安区发布关于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义务教育入学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其中,未要求提供计生信息。

其中强调了在学区租房的家庭需要实际居住。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龙岗区

3月14日,龙岗区发布《关于2022年及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通告中显示,2022年,龙岗区学位申请将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从今年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2022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2023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有关提醒:

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盐田区

3月11日,盐田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温馨提示。

其中指出,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盐田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

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盐田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盐田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2023年秋季学期,盐田区将有山海小学(暂用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开办,学区划分等政策可能重新调整。

根据该区此前的通知,2022年秋季入学,计生情况与入学不再挂钩,不再进行计生信息核验,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坪山区

2022年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将继续实行网上办理。从2022年秋季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家庭子女申请学位。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光明区

近日,光明区发布了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光明区自2022年秋季起,取消计生信息验核,即独生子女加分取消。

2022年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非深户儿童父母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办理,有效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

2022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非深户儿童父母须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3月31日前做好登记。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家长和孩子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

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大鹏新区

近日,大鹏新区发布了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相关事项提醒。

其中提到,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从2022年秋季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龙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龙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尚未发布关于2022年学位申请的最新相关通告。但根据去年龙华区的通知,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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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1”区

义务教育入学材料最新变动

以上信息为预提醒,具体政策以各区招生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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