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9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儿被猥亵,男子将对方打成轻伤二级,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7-4 21:2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得知女儿被猥亵,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甲将猥亵者打伤,后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内容显示,被不起诉人张某甲,男,1986年生人,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某镇某村某组,农民。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6月12日早11时许,张某甲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张某乙猥亵后,赶到张某乙家,用脚将其蹬倒在地,又用拳头向其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其头部。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张某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院认为,张某甲殴打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张某乙轻伤二级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检察院认为,鉴于张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其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来源:顶端新闻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